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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河西區消費者協會聯合本市各有關部門就2006年一年來裝修、傢俱特定領域存在的維權問題進行了探討,總結出本市現階段涉及家庭裝修、傢俱購買方面存在的問題。
家裝市場顯現六方面問題
一、家裝市場“亂”,表現在路邊、橋上到處都是零散裝飾公司。
消協提醒:儘量找有固定辦公地點,有資質的正規裝飾公司。
二、家裝合同存在“欺騙”,表現在實際操作與家裝合同說法不一樣,合同有誇大之說。
消協提醒:籤合同時應與裝飾公司約定達到的效果、式樣,如果達不到效果,誰違約誰負責。
三、家裝材料存在“劣質”問題,表現在有的裝飾公司用假冒的產品當名牌,欺騙消費者。
消協提醒:可以把材料型號、品種約定在合同裏,重要的材料列爲自己的購買範圍。
四、家裝價格存在“虛”的問題,表現在一開始價格較低,許多項目不寫進合同,越幹合同項目越多,增項就要加錢。
消協提醒:訂合同一定要細化,約定每個項目的具體錢數,最低多少,最高多少,有一個合理的估算範圍。
五、家裝進程存在“磨”的現象,表現在明明20天完不成的工作,偏說能完成,結果一個多月才完工,找原因時把責任推給消費者。
消協提醒:籤合同時約定完工具體日期,如果因爲某種情況造成延時,約定延時最多幾天。
六、家裝款項有“逃”的現象,表現在裝修隊在拿到大部分款項後,或磨洋工,或攜款逃走。
消協提醒:剩一部分餘款驗收後再付,餘款金額稍大一些。還有就是找有正規資質和有固定辦公地點的裝飾公司。
傢俱“三包”處理存在五大爭議
一、訂貨後雙方違約怎麼辦?
《合同法》規定,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債務的,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終止合同買方定金不退,賣方雙倍返還。而目前天津市《傢俱售後“三包”辦法》規定:如消費者違約、要求取消訂貨時應扣繳訂傢俱總額的1%到5%的違約金。如消費者違約,而經營者堅持按合同法,不退定金,或按總價值的20%收違約金,使《傢俱三包辦法》執行困難。
二、退換貨是收折舊費,還是給5%補償?
《傢俱三包辦法》規定,“換貨時應適當收取折舊費”,而天津市消保條例規定,“經營者提供的商品質量不符合國家規定或者雙方約定的標準,消費者要求退貨的,不得向消費者收取折舊費。”還規定:“保修期內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應免費爲消費者更換或者退貨,並按照不低於商品銷售價款的5%補償消費者。”
三、貨到家有質量問題只管修,不退換合理嗎?
目前《傢俱三包辦法》規定:“經營者承擔包修、包換、包退的‘三包’義務,‘三包’從開具購物憑證之日起算,期限一年。”規定沒有像“家電三包”那樣7天內退,15天內換,建議在修改傢俱“三包”規定時應補充進去。
四、處理品不“三包”不具體
按照現行《傢俱三包辦法》特殊商品(如殘次品或處理品)應註明,廠家可不負“三包”責任。經營者根據這條規定演化成打折商品、降價品、樣品、老款式甚至自定尺寸的等都按照處理品對待,不退換、不“三包”,這樣規定不合理。
五、一套傢俱,其中一件換了,時間怎麼計算?
一套傢俱用了快一年了,椅子壞了,其他都沒壞,廠家給換了,可是沒過多久整套傢俱出了保修期,椅子又壞了,商家說出了保修期,而消費者說剛換一個月。消協認爲《傢俱三包辦法》應規定一個明確的界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