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的省政協九屆五次會議分組討論會場內,“擇校費”成了最大的熱點話題。來自不同行業的委員們就此展開熱烈討論,一些觀點甚至針鋒相對。省政協常委王則楚對廣州近三年擇校費進行了初步估算,稱過去三年廣州高中擇校費至少超過1個億。政協委員提出,不管擇校費取不取消,都應該對社會公示,並且加強審計,要公開透明,不要讓老百姓猜來猜去,政府、學校、家庭應心平氣和地商量,如何解決教育成本和分擔機制問題。
擇校費估算
3年來廣州至少收了1個億
昨日,省政協常委王則楚介紹,根據粗略計算,過去三年廣州高中擇校費至少超過1個億。
據介紹,一種較爲保守的算法是,廣州現有24所示範性高中,這些高中都算得上是優質學位,也更容易成爲“擇校”的目標。根據2006年廣州市各示範性高中招生計劃,僅其中14所已經明確公佈擇校生人數的示範性高中,招收的擇校生人數共達1000多人,而這些示範性高中大多都是省一級中學,收費標準爲每生4萬元。初步估算,2006年僅這14所示範性高中的擇校費就收了4000多萬元。而這個數字還沒有包括其他的示範性高中所收取的擇校生,以及一些非示範性高中也可能招收的擇校生。考慮到2004年、2005年廣州示範性高中招生人數比2006年稍微少點,據此估算三年來廣州收到的高中擇校費應該超過1億元。
而按照另一種最大化的粗略計算,廣州從2004年起至2006年,每年普通高中招生人數都是6萬多人,而根據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有關問題的通知》,省一級學校招收的擇校生不能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25%,市一級學校招收的擇校生不能超過本校計劃的20%,其他學校招收的擇校生不能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5%。
把所有高中學校都按照最低的擇校生比例15%來算,那麼廣州近三年每年招收9000名擇校生,2004年至2006年一共招收2萬7千名,按照每個學生2萬元擇校費來計算,一共是5.4億元人民幣。
擇校費讓高中變“公辦民助”
王則楚表示,這是相當於5次教育百萬行的收入。這些非捐資助學的擇校費,在教育支出中所佔比例並不大。據統計,在“九五”期間,廣東省“教育支出”(預算科目數,下同)佔全省財政支出的比重爲13.42%,省本級“教育支出”佔本級財政支出的比重爲9.2%;“十五”期間,全省“教育支出”佔全省財政支出的比重爲14.93%,省本級“教育支出”佔本級財政支出的比重爲13.04%。按國務院的規定,在“八五”期間,各級政府教育支出應占本級財政支出的15%。十年來我們財政在教育上的欠賬遠比從民間用擇校費名義籌集的資金要高得多。
擇校費已經成爲公辦高中補充財政撥款不足部分的一項重要的學校運行經費,而這些來自民間的資金被用於公辦學位了,也就是說,擇校費使公辦高中的一部分學位成了“公辦民助”了。如果承認公辦高中學位的這種混合所有制,按照國家對教育收費的規範中明確指出省及省以下政府均無權出臺教育收費項目的規定,那麼省教育廳、物價局、財政廳發出的《關於進一步規範公辦高中招收擇校生有關問題的通知》可以肯定要被撤銷。所以,收了擇校費的公辦高中,實質上已經不是完全的公辦高中了,也就不存在“公辦擇校”之說。
名校校長現身說法
茂名市某重點中學校長黃家祥:擇校費貢獻財政比一些企業還多
昨日,省政協九屆五次會議分組討論會場內,省政協委員、茂名市某重點中學校長黃家祥表示,按照省裏規定,擇校費50%返還學校,50%上繳財政,就茂名某重點中學來說,這幾年大概每年收250個擇校生,按照生均2.2萬元的擇校費,每年大概收到600多萬元擇校費,返還政府財政50%,也就是300多萬上繳財政,另外300多萬元用於發展學校,按照規定,只能用於教學設備、辦學條件等完善,決不能用來給教師發福利。
“這幾年我們學校至少給茂名地方財政貢獻了上千萬元,很多企業都難做到!”黃家祥表示。如今擇校費的責任在哪裏?關鍵在政府,政府教育投入足了,還用得着學校來收擇校費麼?希望大家平心靜氣好好想想。
不招擇校生學校每年缺口300萬
擇校費一定要三萬四萬嗎?到底該收多少纔算合適呢?有沒有一個成本覈算呢?黃家祥委員透露,根據他們所做的成本覈算,其實每個學生交2~3萬元擇校費就夠了,即使是全省頂尖的中學,這樣的成本也夠了。而這個成本覈算包括教師教學、基建、教學設備成本等各方面。
據黃家祥介紹,茂名那邊的重點中學,從1995年左右就開始收擇校生了,2001年國家、省裏下文,正式明碼標價。教育部規定不超過30%,而茂名那邊的重點中學一般是按28%的比例,招收280多個擇校生,並且一般都有上千人報名爭搶,沒有領導批條子的學生很難進來。他認爲,如果不招收擇校生了,對學校的辦學經費肯定有影響,不收擇校費,那麼茂名某重點中學每年要缺少300多萬元,正好是收取擇校費後返還回來50%的這筆經費。如果取消擇校費,需要政府來補貼這筆經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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