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範的合同,是不是就能避免婚慶“陷阱”出現呢?讓我們來看看規範的婚慶合同是如何應對經常出現的婚慶服務“陷阱”的。
陷阱一:婚車掉包,到達新人家的車輛與約定不符。
規範合同規定:車輛的品牌、型號、顏色、數量全都寫進合同中,不符的要負賠償責任。
陷阱二:會場佈置偷工減料。
規範合同規定:婚慶公司提供現場佈置的實景照片。所用道具的數量、種類,哪些地方用鮮花、杯塔,是否包括香檳,其規格、款式等都寫進合同。
陷阱三:約定的主持人臨時換人。
規範合同規定:主持人的姓名、技能級別都標明。規定了主持人提前要與新人進行溝通。如果特殊原因不能到場,婚慶公司提供更高級別的主持人。
陷阱四:化妝人員隨意提供化妝品,造成新人出現不良反應。
規範合同規定:提供的化妝品符合國家質量標準,提前瞭解過敏史,產生過敏反應要調換化妝品。
陷阱五:化妝臨時加內容,增加費用。
規範合同規定:化妝師提供多少套化妝造型,是否給新娘家人化妝,服務費中包括哪些配套化妝品和飾品都詳細標明。
陷阱六:攝影師使用的設備不明確,難以符合要求。
規範合同規定:攝影器材的型號,攝影師級別,光盤或電子相冊的規格詳細標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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