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劉雁軍 通訊員張志順 張波):爲加強黨風政風建設,嚴肅工作紀律,提高工作效能,樹立管理和執法機關良好形象,進一步加強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工作,天津市市容委對2004年發佈的市容環境系統《依法行政、文明管理十項禁令》進行了重新修訂併發出通知,公佈施行。新的禁令中增加了“嚴禁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炒股、玩電腦遊戲”和“嚴禁工作時間飲酒或工作日午間飲酒”的規定。這十項禁令是:
一、嚴禁違反法定程序實施行政處罰和行政審批
二、嚴禁收費或罰沒不開具有效票據
三、嚴禁挪用、私分罰沒物品
四、嚴禁工作時間上網聊天、炒股、玩電腦遊戲
五、嚴禁工作時間飲酒或工作日午間飲酒
六、嚴禁身着執法服裝或使用執法車輛到經營性場所消費
七、嚴禁粗暴管理或野蠻執法
八、嚴禁敷衍、刁難、報復當事人
九、嚴禁管理和執法中着裝不整,用語粗俗
十、嚴禁利用職務之便“吃、拿、卡、要、報”
本禁令適用於市市容委機關及直屬單位、市城市管理綜合執法局機關和執法督察總隊的所有工作人員;適用於區(縣)市容委、愛衛辦、綜合執法大隊的管理或執法人員。
通知要求市容環境系統各級行政管理和執法人員要強化自律意識,嚴格遵守本禁令。違反本禁令的規定,情節較輕的,由有關機關和單位按照管理權限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辭退或開除;情節嚴重並造成惡劣影響的,給予黨政紀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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