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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中這些並非服裝店模特兒,她們是捷克妓院櫥窗內的囚鳥。其中有些人甚至還未成年。 |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兩年前,119名捷克人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行為遭檢控,但捷克內務部官員卻稱,在現實裡這種偏愛幼女的嫖客遠遠超出這個數目。據捷克犯罪學研究所(IKSP)數據顯示,涉及未成年少女賣淫之數目,約佔總人口販賣受害人的5至10%;而嫖客主要來自德國、澳大利亞及英國。
當地警方不諱言雛妓問題嚴重並表示,吉卜賽社群是雛妓的最大供貨商;正因他們貧窮,出賣他們孩子及其肉體變成了生存之道。
以吉卜塞人海倫娜為例,她自16歲起當上妓女,生活從此改變。
“當年,妹妹還只有6歲時,我媽就把我賣掉,不久就被迫接第一個客人。”海倫娜表示每天要被迫接客20至30位。過了這麼多年,海倫娜仍未知道自己是“什麼”,存在感相當薄弱。
捷克海布德市市長斯和布達認為,該市法例定立的合法性交年齡為15歲,比鄰近的德國之法定年齡(18歲)要低,無形中吸引了嫖客的目光。
然而,有些當上妓女或出走的孩子們,本身在貧窮家庭裡所面對其父母的困境,亦不見得比在街上蹓躂好得幾多;當地志願者表示,強制他們留在家中會引發出另一種問題。
現年26歲的海倫娜向記者透露,她的童年過得相當不愉快,更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強要她憶述童年慘況,對往事海倫娜卻說不願多提。被父母多次倒賣、被毆打及灌毒品等等,海倫娜多年流落街頭或在一些捷克和德國邊境接近的私人酒吧接客。她說在懷孕九個月時仍然還在接客,而她的“兒子”,在還未見過媽媽、和未征得她同意下就被賣給人販子,相當淒慘。
要拯救如海倫娜一般的性奴,專業及志願團體均表示要加強法律的阻嚇作用及其執法力度、警方也要把妓女當成受害人看待。他們強調,單單指責社會或道德水平並未能夠解決問題,某些法例上需要修改、某些行為必須禁止方能逐步改變現狀。
據報道,現在有一群來自德國的“嫖客團”,自願與志願社團合作,給他們提供捷克所有夜總會的狀況及情報,希望能夠減少淫業裡的罪惡,及幫助那些受害的未成年女童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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