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在國家林業局例行新聞發佈上,國家林業局新聞發言人曹清堯表示,國有森林資源轉讓所涉及的審批、評估、收益分配和監管等重要事項,須在國務院制定具體辦法後方可實施。基層個別地方的政府出面或者在背後操縱,低價將國有或集體的林地、林木出租轉讓給企業的行爲國家林業局將依據有關政策法規予以制止。
從目前的林地檢查結果表明,我國徵佔用林地管理工作存在一些不容忽視的問題。
一是基礎設施建設項目違法佔用徵用林地的問題嚴重。發現鐵路、公路、水電站、輸電線路等基礎設施建設無任何審覈審批手續違法佔用徵用林地項目30項,面積741.3公頃;先佔後審項目75項,面積2874.4公頃;超審覈審批面積佔地項目1項,多佔面積0.7公頃。
二是違法侵佔林地採石、採礦等行爲在一些地方較爲普遍。發現各類違法採石、採礦項目203項。其中無任何審覈審批手續項目114項,面積99.9公頃;越權或違法審覈審批項目3項,面積5.2公頃;超審覈審批佔地項目10項,多佔面積12.2公頃;先佔後審項目76項,面積204.4公頃。
三是個別林業主管部門越權審覈審批臨時佔用林地項目,或者違規下放林地審覈審批權,造成越權審覈行爲。
最近兩年來,林地管理中還出現了一種新的趨勢和動向,就是基層個別地方的政府出面或者在背後操縱,低價將國有或集體的林地、林木出租轉讓給企業,嚴重侵害了國家利益和羣衆利益,這是一種典型的只顧眼前、不顧長遠,只顧當代、不顧子孫,只顧一時經濟發展,不顧可持續發展的行爲。
近日,國家林業局致函商請雲南省人民政府責令停止海南省金海漿紙業有限公司大規模併購百萬畝國有森林資源的轉讓。2006年下半年,海南金海漿紙業有限公司擬在雲南併購雲南省投資公司所持雲南雲景林紙股份有限公司58%國有股份,因該併購涉及100萬畝國有林地和林木資產的轉讓,國家林業局致函雲南省人民政府儘快責成停止這一大規模併購國有森林資源行爲。
該股權併購涉及的一百萬畝森林資源資產的轉讓未進行森林資源資產評估,只由某評估機構出具了森林資源資產價值諮詢報告書。按照森林資源資產評估的政策規定,諮詢報告書不能作爲森林資源資產的評估報告,該諮詢結果所確定的價格也不能作爲森林資源流轉的底價。海南金海漿紙業有限公司與雲南省開發投資公司參考該諮詢結果所簽訂的遠低於諮詢結果價格的股權轉讓協議書違反國家政策規定。
目前,國家林業局已致函雲南省人民政府,要求停止海南金海漿紙業投資公司併購一百萬畝國有森林資源的行爲。雲南省人民政府高度重視國家林業局的意見,正在積極研究,妥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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