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各級檢察機關紀檢監察部門2006年加大力度查辦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共立案252件306人,結案230件284人,給予黨紀檢紀處分273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27人。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件近年來逐年下降。
這是記者7日從正在廣東珠海召開的全國檢察機關紀檢監察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的。中央紀委駐最高人民檢察院紀檢組組長石生龍說,查辦案件是懲治腐敗的重要手段,要堅決把那些徇私枉法,貪贓枉法,濫用檢察權,嚴重損害人民羣衆利益的“害羣之馬”清除出去,不斷純潔檢察機關和檢察隊伍。
在2006年,各級檢察機關積極推進檢察改革和制度創新,切實加大從源頭上防治腐敗工作力度。建立違紀違法典型案件通報制度,深入剖析少數檢察人員特別是個別領導幹部違紀違法問題發生的原因和教訓,進一步增強檢察幹警廉潔從檢意識;對羣衆反映強烈的違反法定程序辦案、受利益驅動辦案及辦案質量不高等問題進行集中整治;加強對領導幹部的監督,突出抓好責任分解、責任考覈和責任追究三個重點環節,去年共追究領導責任51人。
石生龍說,今年要緊密結合檢察機關實際,進一步糾正執法辦案中受利益驅動違規辦案問題,堅決糾正辦案中侵犯當事人人身權利的問題,堅決糾正特權思想、霸道作風和濫用檢察職權損害羣衆利益的問題。要逐步推行檢務督察制度,健全執法辦案內部監督機制,健全和規範執法責任制度與執法過錯責任追究制度,加強對執法辦案的監督。
今年檢察機關將繼續重點查辦檢察機關領導幹部違反“六個嚴禁”的案件;檢察人員利用職務犯罪偵查權、公訴權、訴訟監督權等檢察權牟取私利的案件;徇私枉法爲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的案件;違法違規侵犯人民羣衆利益的案件;頂風作案、嚴重違反黨紀檢紀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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