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僅有10名工作人員的山西忻州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樓 |
|
忻州煤礦安監局的辦公樓 |
向煤礦借款209萬元超標準購置辦公業務用房、接受煤礦38萬元資助購買小汽車,山西忻州煤礦安監局受到安監總局通報批評,並被要求搬出超標辦公樓、退還借款和資助款。
記者7日從安監總局瞭解到,山西煤礦安監局已將忻州煤礦安監局向10家國有煤礦企業籌借的209萬元基建款和接受4家國有煤礦企業資助的38萬元購車款全部歸還企業。忻州煤礦安監局已搬出超標辦公樓,另租用辦公場所。
“作爲執法部門,無論採取什麼方式,向監察對象借錢、索要好處,都是錯誤的,對違規超標的問題要立即糾正,對有關責任人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安監總局局長李毅中嚴肅批評了山西忻州煤礦安監局的做法。
安監總局通報說,忻州煤礦安監局向煤礦企業籌藉資金購置辦公業務用房、接受饋贈資金購買小汽車,嚴重違反“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及其煤礦安全監察人員不得接受煤礦的任何饋贈、報酬、福利待遇”的規定,性質嚴重,在社會上造成了惡劣影響。
通報指出,山西煤礦安監局對此負有重要領導責任。山西煤礦安監局同意忻州煤礦安監局辦公樓建設資金原則上自行解決,爲到企業借款購房開了口子;對忻州煤礦安監局辦公樓的建築規模、概算、資金來源等,沒有認真履行管理職責;對忻州煤礦安監局接受企業資助超編制購買小汽車失察。
安監總局在與山西省紀委聯合調查後,將對忻州煤礦安監局有關責任人予以紀律處分。同時,對山西煤礦安監局應負的責任予以追究。
經查,山西忻州煤礦安監局綜合辦公樓建築面積2557.65平方米,超出國家規定建築面積2007平方米。編制10人,卻有辦公室30個(其中12個帶衛生間),會議室3個;接受煤礦資助38萬元,購置4輛小汽車,局領導專用。
山西煤礦安監局決定,超標準購置的辦公樓由省局機關服務中心接管經營或整體拍賣。對超編制配備的4輛小汽車,已收回山西煤礦安監局,統一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