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大法、廣東省道路交通安全條例中都明確地規定了要成立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基金,但作爲經濟大省的廣東卻至今仍未出臺。來自茂名代表團的陳華偉代表,昨日單獨向省公安廳、財政廳提出了“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何時成立”的詢問。
省公安廳交管局車管處副處長陳小堅就問題作出詳盡回答。省財政廳綜合規劃處處長彭明官表示,廣東省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正在修改,擬在本月底或3月初報省政府批准。
關於救助基金
人大代表:救護費是否由醫院墊付
省公安廳:盡力追逃履行告知義務
陳華偉是來自工業企業的人大代表,原本也不會想到要儘快解決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個問題,但身邊不斷髮生交通肇事逃逸事件,事件中受傷羣衆的慘狀讓他觸目驚心。爲此他特意於去年4月份閉會期間提出了類似議案,隨後也得到了省公安廳的答覆——“已經就此向省政府建議儘快建立基金”。但9個多月過去了,爲什麼基金仍未成立?若肇事者逃逸,在急救、醫治方面將有何應對措施?治療費用是否由醫院墊付?
省公安廳交管局車管處副處長陳小堅就此表示,無論是有沒有成立救助基金,在遇到肇事後逃逸的案件時,交警部門都會想盡一切辦法去追逃。但由於肇事逃逸車輛多爲外地牌照,給交警部門在追逃過程造成很多不便。爲解決傷者的急救費,省公安廳曾會同省高院一道出臺了一個司法解釋,受傷家屬可以通過對肇事車輛進行的財產保全、拍賣等程序優先得到相關治療費用。對於受傷羣衆或家屬,執法交警都會認真履行對這一政策的告知義務。當然,對於救護、治療事故受害人的醫院,交警也會同時告知其有責任救助交通受傷人員。
人大代表:救助基金究竟何時成立
省公安廳:辦法即將報省政府批准
既然國家的新道路交通法和廣東省的相關條例都明確了要求建立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但爲什麼在新交法實施兩年多、省條例實施了近兩年的今天,廣東這樣的經濟大省仍未成立和出臺類似的基金和基金管理辦法呢?
針對這一問題,現場有關人士表示,遲遲未能出臺相應規定的主要原因,一在於目前國家層面也在就建立基金及其管理辦法徵求意見,二在立法需經過嚴格的程序。據透露,目前廣東省的惠州、佛山兩市在經過同級黨委的同意後,已經在本地區內率先建立了這一類似基金。
省財政廳綜合規劃處處長彭明官透露,在成立廣東省道路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這個問題上,省財政、省公安兩個部門已於去年10月份聯合開展研究工作,當時已擬訂省交通事故社會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併發給省市交管部門徵求意見,目前意見已陸續彙總。省財政廳正在根據各方意見進行修改,準備在本月底或3月初報省政府批准,並將有望於年內出臺,屆時基金將分爲省級和地市兩級設立。
關於基金管理
人大代表:基金來源僅靠拍賣車牌?
省財政廳:九市拍賣款有專用賬戶
按照目前的情形看,基金的成立應該是遲早的事情。一旦成立救助基金,錢從哪裏來?是不是全靠拍賣車牌號,還有別的渠道嗎?廣州等已經開始實施拍賣車牌的城市,拍賣所得在哪裏,是否已經使用了呢?
在昨日的詢問會上,陳華偉代表特意就基金的管理問題,提出了諸多疑問。
彭明官表示,目前正處於報批階段的救助基金管理辦法中規定,基金的主要來源是車牌號拍賣所得。目前廣東省內已開始實施車牌拍賣的共有廣州、深圳、韶關等9個城市,拍賣牌照所得的款項目前仍在財政專用賬戶中保存,這些城市也已提出儘快建成基金的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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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人和農村人交通事故賠償金差額最高達6倍,14名人大代表聯名建議——
拒絕“同命不同價”死亡賠償金標準應統一
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存在着城市人和農村人“同命不同價”的現實,最高的城市人賠償金額是農村人的6倍。陳亞汗等14名人大代表對此提交建議,認爲在城鄉差距逐步縮小的前提下,仍以戶口性質來決定賠償數額的標準,很不公平。建議有關部門對廣東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作出一個統一的標準。
建議指出,據統計,廣東省2006年發生交通事故共56100宗,死亡8828人,受傷67000人。粗略估算,在因交通事故傷亡的人口中,農村人口占三分之二以上。按照《廣東省2006年度道路事故人身損害賠償計算標準》規定,深圳地區、珠海地區、汕頭地區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賠償金分別爲57.33萬元、37.81萬元、24.45萬元。廣東省其他地區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賠償金爲29.53萬元。而農村人在廣東省全範圍因交通事故死亡獲得的賠償金僅爲9.38萬元。深圳、珠海、汕頭、省內其他地區因交通事故死亡的城市人賠償金比農村人分別高6倍、4倍、2倍多、3倍。
陳亞汗等代表認爲,交通事故死亡賠償標準一直是司法實踐中存在爭議很大的焦點問題,城市人與農村人“同命不同價”的死亡賠償標準意見甚大,普遍認爲這有違於公平原則,更與倡建和諧社會的精神背道而馳。
據瞭解,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此前曾作規定,對戶口在農村但進城做工的農民,在城鎮暫住達到一年左右,殘廢、死亡賠償金等按城鎮居民標準計算。但由於尚未有明確、具體的規定,在司法實行中,難以徹底解決“同命不同價”的問題,無法實行城市人與農村人統一的賠償標準。城鄉實行統一賠償標準也將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因此建議省人大牽頭,會同公安、法院等有關部門對廣東省交通事故死亡賠償作出一個統一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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