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保障國家對軍人的撫卹和優待,我省結合實際制定了新的《四川省軍人撫卹優待辦法》,自2月1日起開始實施。1992年4月27日省政府發佈的《四川省軍人撫卹優待辦法》同時廢止。
新辦法規定,現役軍人、殘疾軍人憑有效證件准予優先購票乘坐火車、輪船、長途公共汽車、國內民航客機;殘疾軍人享受減收正常票價50%以上的優待。義務兵和殘疾軍人憑有效證件在省內免費乘坐市內公共汽車、電車和軌道交通工具。現役軍人、殘疾軍人憑有效證件在省內參觀遊覽公園、博物館和風景名勝古蹟,免收門票。撫卹優待對象及其子女享受國家和省規定的各種教育優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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