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委宣傳部副部長鬍國華在省人代會的討論會上對新聞管理的一番發言,很有啓發性。這個發言由別的代表關於新聞報道會產生“不良影響”的擔憂引發,重點在於領導幹部應該如何對待媒體。如果說新聞對地方行政部門,或者具體對某領導幹部會產生什麼“不良影響”,作爲新聞主管部門的幹部,在這樣的討論會上作一些說明和澄清,應該恰是時機。但胡代表的發言的價值,卻不止於此。
據報道,胡國華代表的發言有三個要點。第一,領導幹部應該如何管理媒體。他引用了張德江書記的精練概括說,媒體管理應該是“善待媒體,善用媒體,善管媒體”,而“不是管着他什麼都不讓報”。
因此,我們可以說,“三善”就是“好的管理辦法”,而“這個不報那個不報”,或者明令禁止,或者“無可奉告”,也就是對媒體的“不善”。而這正是目前某些地方新聞管理的死結,某些領導幹部不是把媒體看成一個合法存在的社會公器,而是在能夠利用的時候利用,不需要利用的時候就“積極預防”,一旦出了“負面情況”,更“主動公關”,甚至直接找到上級新聞主管部門,要求制止報道,這應該也是胡國華代表提到的“很忙”的原因之一吧。
“不善”的新聞管理方式,給社會造成的負面效應是很明顯的。也許某地出現了公權私用,私權被侵害,或者破壞和諧穩定的事件。但是,在“不善”的管理方式下,人們得到的信息卻是什麼都沒有發生。這好比在一座冰山面前,航標指示卻是一路綠燈,實際是一個危險的信號。當這種情況到了某種極致,邏輯上可以推論,某地的“負面新聞”看上去多一些,並不說明那個地方的實際情況比另外的地方更不好一些。舉例說,廣東的新聞比較發達(這應該和廣東與時俱進的新聞管理方式分不開——胡國華代表這個發言即可證明),某些負面事件相對在媒體上能得到及時公開的可能性更高,但這並不能說明廣東在所代表的方面比別的地方差,相反,實際情況卻可能是更好。正是在這個悖論下,某些讀者形成了“真正的新聞就是‘不聞’”“沒有醜聞就是最大的醜聞”的世故三昧。
胡國華代表提出的第二點,是一個已經形成全社會共識的常識,即公正的輿論是弱勢羣體獲得話語權的途徑,“不善”的管理方式是對所有人,特別是對弱勢羣體話語權的侵害。最後一點,是直接對領導幹部說的:行政部門和領導幹部要提高“承受能力”。
一個社會的行政和領導的目標,與羣衆的利益在根本上應該是一致的。在這個意義上,政務和決策,政績和失誤,向公衆公開,乃是行政部門和領導幹部的義務。所以,行政部門和領導幹部對媒體“無可奉告”都應該儘量少用,更不應忽悠媒體,謊報喜訊。出現了所謂的“負面新聞”,就應當承擔責任,這就是“承受能力”。更何況,正如胡國華代表開導領導幹部的那樣,在今天的通信技術條件下,特別是互聯網的廣泛使用,在某種程度上,你不想“承受”也不可能,所以,領導幹部更應當有開放的心態。
當然,媒體自身的社會責任也是非常重要的一方面。必須看到的是,在“不善”的管理模式下,媒體可能越來越喪失主體意識和責任感,最後必將擔當不起輿論監督的重任,也“承受”不起社會的期望和信任。到了這一步,就不僅是媒體的悲哀,也是社會的悲哀。這將使社會顯得更加盲目,給社會帶來極大的危害,對於構建和諧社會,有百害而無一利。而要避免這種情況,需要各級領導,各級行政部門形成“三善”的共識。所以,我認爲胡國華代表提出了一個非常值得重視的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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