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國民黨廉能委員會已認定中國國民黨主席馬英九在“特別費”案中沒有貪污侵佔行爲。
據臺灣媒體報道,馬英九去年11月自請國民黨廉能會對他的“特別費”案進行調查,廉能會隨即組成6人調查小組。小組成員經過詳細調查及會商後,日前達成共識並形成報告結論。
調查報告認定,馬英九並無貪污侵佔行爲。他在8年市長任期內公益捐款6800餘萬元(新臺幣,下同),已超過其1500多萬元的“特別費”總數。
2006年8月,民進黨籍“立委”以馬英九違規使用“特別費”爲由前往“查黑中心”告發。隨後,“查黑中心”展開相關調查,約談馬英九,調查重點是馬英九每月34萬元的“特別費”中,單據覈銷的支出是否有核銷單據以及名實是否相符。
目前,馬英九“特別費”案仍在偵查中,僅有前臺北市府祕書余文因涉嫌僞造文書遭列被告交保。
中國國民黨廉能委員會於2006年1月成立,其監督對象是中國國民黨中常會通過的提名人等。廉能委員會由11名委員組成,包括6名非國民黨籍委員與5名國民黨籍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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