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調查分析看,這是一起責任事故,要按照法律法規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局長李毅中對山西省同煤集團焦家寨煤礦“11·5”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明確定性。
記者9日從安監總局瞭解到,國務院山西省同煤集團軒崗煤電公司焦家寨煤礦“11·5”特別重大瓦斯爆炸事故調查組近日對事故調查報告進行了討論。
“軒崗煤電公司及焦家寨煤礦安全生產存在嚴重問題。”調查組組長李毅中說,事故反映出企業存在嚴重麻痹鬆懈思想,忽視安全,管理混亂,長期存在嚴重安全隱患和習慣性違章現象。
2006年11月5日,山西省同煤集團軒崗煤電公司焦家寨煤礦發生瓦斯爆炸,造成47人遇難。
李毅中指出,焦家寨特大礦難再次給國有重點煤礦的井下機電管理敲響了警鐘。煤礦企業應該繼續在加強瓦斯治理、加強機電管理、加強現場和技術管理、解決習慣性違章等方面狠下功夫,杜絕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安監總局統計顯示,2006年我國煤礦事故死亡人數同比下降了20.1%,但2007年1月份煤礦事故出現反彈,死亡人數同比上升了38.7%,煤礦安全生產形勢依然嚴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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