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12月24日,天氣陰冷。湖南省邵陽市城步苗族自治縣第二中學的會議室裏羣情激憤,人們義憤填膺,100多位教師紛紛在一張請願書上簽名。
這所中學退休教師鄒春寶5歲的孫女慘遭強暴,施暴者楊遠征竟將女孩塞入編織袋中活活踩死,而湖南邵陽中院卻認定楊歸案後認罪服法,並以此爲由免除其死刑。這起判決立即在當地引起了軒然大波。學校以黨支部、教育工會的名義,組織百餘名老師聯名向上級有關部門發出請願書,要求嚴懲殺人兇犯。附近山寨的人們也不約而同地趕來,聯名按手印要求依法嚴懲罪犯。
法院一審的判決結果出乎當地很多人預料,犯罪嫌疑人在沒有任何法定從輕、減輕情節的情況下逃脫了死刑。這紙判決在苗寨的村民中引起了軒然大波,殺人拋屍者爲什麼能逃過死刑?兇手供認強姦過幼女,爲什麼法院沒有認定?一系列疑團困擾着人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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