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2006年10月27日,河南濟源警方銷燬了一批非法槍支彈藥,大大消除了社會治安隱患。
公安部目前已着手對槍支管理法的修訂進行研究。這是記者近日從全國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了解到的。
我國現行的槍支管理法是1996年7月5日由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通過,並於同年10月1日起施行的。這一法律共八章五十條,對槍支的配備和配置、槍支的製造和民間槍支的配售、槍支的日常管理、槍支的運輸、槍支的入境和出境及相關的法律責任等作出了規定。
針對全國人大代表提出的關於修改槍支管理法的議案,公安部、國務院法制辦公室都認爲,修訂槍支管理法很有必要。
全國人大內司委認爲,槍支管理法實施10年來,對加強槍支管理、維護社會治安秩序發揮了重要作用。目前槍支管理中存在的問題,主要是沒有依法管理和嚴格執法。
內司委建議,公安部認真研究全國人大代表在議案中提出的意見,認真落實槍支管理法的各項規定,加強對槍支的監管力度和對持槍人員的培訓、考覈工作,規範對槍支和涉槍單位及人員的查驗制度,改進執法工作,保證槍支管理法的有效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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