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色密碼箱內藏有價值逾百萬元的人民幣、外幣等錢物,由此牽出一貪官——湖北省荊州市政府原副祕書長、市建委原主任江高章。湖北省荊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近日一審以受賄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江高章有期徒刑17年。
據《楚天都市報》報道,2005年6月中旬,荊州市紀委、監察局在查處一起違規招投標案過程中,發現包括舉報者在內的多家建築公司和多名黨員幹部有串通投標嫌疑。在對串標泄標問題調查中,進一步查實了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收受10萬元賄賂等違紀違法事實。在對行賄人調查取證時,調查組發現江高章表現異常,遂將其納入調查視野。在發現一隻黑色密碼箱後,江高章案東窗事發。
荊州市中院長達36頁的一審判決書顯示,1997年至2005年,江高章在擔任荊州市建委主任、黨組書記,市城投公司董事長,市政府副祕書長期間,利用職務之便,爲一些房產公司辦理開發資質、承接工程等方面,給予支持或提供幫助,先後130餘次非法收受38人(單位)賄賂269.346萬元,同時有價值270餘萬元的財產來源不明。案發後,江高章對其受賄所得及其鉅額來源不明財物全部予以退贓。
荊州市中院一審以受賄罪判處江高章有期徒刑15年,以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判處其有期徒刑3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7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