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捆綁促銷”原本是一種頗具新意的促銷方式,但是如果捆綁在一起的商品互不相干,就有點“強買強賣”的嫌疑了——
春節市場購銷兩旺,消費者購物熱情全面釋放,各大商家也使出渾身解數促銷熱賣,但記者在近日的採訪中瞭解到,一些商家在促銷噱頭上混淆視聽,甚至打着“捆綁”的促銷旗號,變相搭售,不但影響了消費者購物的自由選擇,同時也使得紅紅火火的節日市場出現了不和諧的聲音。
要折扣,先“搭售”
消費者呂女士日前來到一家百貨商店選購衣服,看到某品牌的促銷招貼上醒目地標明“七折”的字樣,但仔細詢問售貨員才得知,要想享受折扣必須購買兩件以上的正價商品。呂女士原本打算購買一件棉服,按照促銷員的推薦,必須再“捆綁”一條原價的褲子,才能享受“兩件七折”的優惠。記者近日在天津一些商業繁華區採訪時也看到,不少商家都打出“捆綁銷售”的旗號,有的是一件促銷商品加上一件正價商品,才能享受一定的折扣,有的是不同商品任意組合,必須達到一定額度後才能優惠。但是仔細計算價格後不難發現,這樣的消費實際折扣幅度也並不算大,一般僅相當於七折至八折,但是多件商品總的花費加在一起,往往都會超出消費者原本的“預算”,“受益”的還是商家。
不相干商品亂“捆綁”
“捆綁促銷”原本是一種頗具新意的促銷方式,而且如果商品組合得當,還能給消費者帶來不少便利。但是如果捆綁在一起的商品互不相干,就確實有點“強買強賣”的嫌疑了。例如某商家把牀上用品和小家電搭配在一起銷售,雖然按商家的標價,一起購買能獲得上百元的優惠,但這種組合顯然不符合大多數顧客的“常規需求”;還有一家經營數碼電子產品的商家,把某品牌的新款手機與另一品牌的液晶顯示器作爲“一組”,顧客只有一同購買才能獲得90元的優惠和電池、充電器等贈品。用一位消費者的話說,這樣的“捆綁”沒有道理,優惠只是數字上的,如果這樣購買了並不真正需要的那部分商品豈不是讓消費者花了更多的錢。
春節前後的這段時間裏,消費市場全面呈現出異常火爆的狀態,消費者的購物需求大幅增長,對商家來說自然是難得的黃金商機。但如果商家只顧賺錢,而把誠信經商的原則拋在腦後,把消費者的正當權益不當回事,也許得到的只能是眼前的一點利益,最終失去的將是消費者的信任乃至遭到市場的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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