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近日發出關於加強領導、完善機制、全面推進衛生應急工作的通知,明確提出在“十一五”期間,逐步建立健全中央、省、市(地)、縣四級衛生應急工作管理體系,並建立完善衛生應急管理投入保障機制,不斷改善工作條件,爲有效應對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切實維護人民羣衆健康,提供切實有力的保障。
衛生部進一步明確,“十一五”時期衛生應急工作的總體目標是:建立並完善衛生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和衛生應急預案體系;按照“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爲主”的應急管理體制,構建“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加強衛生應急管理機構和衛生應急隊伍建設;完善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系統,提高衛生應急快速有效應對能力;形成在各級政府的領導下,部門協調配合、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衛生應急管理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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