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黃金週已過三天,天津市客管辦服務熱線監督電話接到不少來自乘客和司機提供的信息。通過對這些信息的分析,客管部門給乘客和司機提出三點乘車注意事項。
乘坐出租車別忘要發票
許多乘客尋找遺忘在出租車上的財物,但大都由於提供不出線索而無法查詢。客管部門提醒廣大乘客,乘坐出租車時千萬別忘向司機索要機打發票。據瞭解,今年初全市出租車剛剛更換的新型計價器,每趟業務都能打印出一張發票,由於打印發票上載有開票日期、所屬單位、客管部門監督電話、車牌照號、乘客乘坐出租車的起止時間、行駛里程、等候時間、車費金額等非常詳細的信息,不但會促使出租司機加強自律,而且乘客一旦遭遇繞道多收費等宰客行爲,可依據車票進行反映和投訴,客管部門據此查處也更方便快捷。乘客如果在車上遺落了物品,事後憑車票上的信息線索可以很容易找到司機。
據瞭解,乘客在乘坐出租車交費後不向司機索要出租車專用發票,過後發現自己的財物遺忘在車上而無從查找的現象在日常生活中也不少見。一般乘客交費下車時匆忙中很少有人能專門記一下自己搭乘的這輛出租車的車牌照號和車門上標明所屬那個出租汽車公司的。如果再不索要發票,一旦遺失了財物,從全市32000輛出租車裏查找無異於大海撈針。而如果有了一張發票,客管部門就能迅速在很短的時間內依據發票上的信息準確地幫助乘客找到所乘坐的車輛。
醉酒者打車 司機可拒載
今年春節期間,市客管辦值班人員接待處理了多起醉酒者乘車引發的服務糾紛。有的乘客借酒勁非要司機強行闖禁行路、走低速道、違章掉頭、把出租車開進小衚衕,不然就要投訴司機拒載或以拒載爲名不付車費;有的乘客喝酒喝高了,上車後也不說去哪,讓司機按照他說的路線行駛,結果就是找不到要去的地方,等費了半天勁,轉了幾小時,找到要去的地方時,計價器已經顯示幾十元了,醉酒者卻稱平時打的也就8塊錢,隨後以計價器有毛病爲由,扔下8塊錢下車一走了之。這使“的哥的姐”們很苦惱,紛紛詢問遇到這樣的乘客怎麼辦?
經向本市客運管理部門瞭解,醉酒者乘車引發服務糾紛的情形在本市出租汽車行業並不鮮見,特別是節假日更是多發時段。每年春節都是人們喝酒聚餐的高峯期,節日期間堅持運營的“的哥的姐”,大都遇到過類似的情形。客管部門在此提示廣大乘客,客運法規有明確的規定,無人監護的醉酒者要求乘車時,出租汽車司機可以拒載。
帶鞭炮打車 司機可拒載
春節期間,不少出租車司機遇到攜帶鞭炮煙花攔車的乘客。初三上午,一位提着一堆煙花鞭炮的乘客攔下了光大出租汽車公司劉師傅的車,上車後竟然掏出香菸點燃吸起來。劉師傅只好靠向路邊緊急停車,請這位乘客下車,但這位乘客就是不下車,並揚言不拉就到客運管理部門告他拒載,爲此雙方弄得很不愉快。
據市客管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2005年6月1日公佈施行的《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乘車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可以拒絕提供運營服務或者中途終止運營服務。這就是說,劉師傅遇到的這位拿着鞭炮乘車的乘客,中途終止此趟業務不算拒絕載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