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趙穎妍 通訊員楊建國):春節期間,不少出租車司機遇到攜帶鞭炮煙花攔車的乘客。2月20日上午11點20分,一位提着一堆煙花鞭炮的乘客攔下了光大出租汽車公司劉師傅的車,上車後,劉師傅一看他拿這麼多鞭炮太危險,表示不能承載這趟業務,但經不住這位乘客軟磨硬泡,只好拉他,但沒想到這位乘客在行駛途中,竟然掏出香菸點燃吸起來,劉師傅只好靠向路邊緊急停車,請這位乘客下車,但這位乘客就是不下車,並揚言不拉就到客運管理部門告他拒載,爲此雙方弄得很不愉快。
據天津市客管部門有關負責人介紹,客運出租汽車是公共交通工具,不是私家車,運營服務中是有許多明確規定的。2005年3月25日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九次會議修訂通過,並於2005年6月1日公佈施行的《天津市客運出租汽車管理條例》第三章第二十二條明確規定:乘客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品乘車的,客運出租汽車駕駛員可以拒絕提供運營服務或者中途終止運營服務。這就是說,劉師傅遇到的這位拿着鞭炮乘車的乘客,中途終止此趟業務不算拒絕載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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