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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張柏峯 |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2007年1月30日在天津市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上
天津市高級人民法院院長 張柏峯
各位代表:
現在,我向大會報告2006年全市法院工作情況,請予審議,並請列席會議的政協委員和其他同志提出意見。
2006年,全市各級人民法院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爲指導,堅持科學發展觀,深入貫徹黨的十六屆六中全會精神和中央加強“兩院”工作決定,認真落實市委八屆九次、十次全會工作部署和市十四屆人大四次會議關於法院工作的決議,努力適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與加快推進天津濱海新區開發開放的新要求,堅持“公正司法,一心爲民”的指導方針,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着力增強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正確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審判職責。全年受理各類案件140448件,審(執)結141969件(含舊存)。
一、依法維護社會安定有序,促進經濟社會健康發展
堅持打擊犯罪與保障人權並重,維護社會穩定。全市各級法院一審審結刑事案件8627件,判處罪犯10683人,其中,判處五年以上重刑的1828人。依法嚴懲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的暴力犯罪和侵害公民人身財產權利的多發性犯罪,判處綁架、搶劫、故意殺人、故意傷害犯罪2649人,盜竊、詐騙犯罪3112人。深入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制定《關於開展打黑除惡專項鬥爭的意見》、《關於辦理涉黑涉惡案件有關問題的規定》,保證打黑除惡專項鬥爭順利進行。依法嚴懲破壞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秩序犯罪,判處破壞市場經濟秩序犯罪311人。依法懲處各種職務犯罪,判處貪污、賄賂犯罪135人,職務侵佔、挪用公款犯罪242人,維護職務行爲的廉潔性。貫徹寬嚴相濟的刑事政策,注重教育、感化和挽救,最大限度減少社會對立面。依法甄別罪與非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法律追究。對具有法定從輕、減輕和免除處罰情節的,依法從輕、減輕或者免除處罰。依法判處緩刑2373人,免於刑事處罰252人,宣告無罪21人。
堅持妥善化解社會矛盾和糾紛,促進社會和諧。受理一審民事案件70973件(同比下降5.67%),審結72147件(同比下降2.4%)。妥善處理事關人民羣衆切身利益的婚姻家庭糾紛、鄰里糾紛和勞動爭議糾紛,審結婚姻家庭案件12962件,審結勞動爭議案件1678件,努力維護融洽和睦的家庭、鄰里和勞動關係。妥善處理涉及城鄉居民切身利益的人身損害賠償、財產所有權等糾紛,審結損害賠償案件7108件,與財產所有權相關案件6209件,保護公民的人身和財產權益。堅持“能調則調,當判則判,調判結合,案結事了”原則,充分發揮訴訟調解在化解民間糾紛、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有效作用。在自願調解、互諒互讓、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使16178件案件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着眼於消除一些當事人對司法公正的疑慮,在審判工作中加強釋法明理、思想疏導和判後答疑工作,理順當事人的思想情緒,有效預防和減少纏訴纏訪現象。積極促進構建多元化矛盾糾紛解決機制,加強對人民調解的指導,依法確認人民調解協議的法律效力,將社會矛盾和糾紛解決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建立健全矛盾排查預警機制和應急處理機制,加強與相關部門的協調配合,依法果斷有效地處置重大涉訴羣體性事件52起,確保社會的安定有序。
堅持依法調節經濟關係,保障經濟社會發展。加強合同糾紛等商事案件的審理。審理各類一審合同糾紛44906件,堅持契約自由和誠實信用原則,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秩序。積極審理與深化企業改革相關的企業破產、兼併、轉讓等糾紛,推進國有企業股份制改革,促進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審理破產案件114件,涉及資產總額6.95億元,債務總額12.7億元。加強知識產權案件審判工作,制定和落實《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若干意見》。審理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49件,其中專利權案件57件,商標權案件37件,著作權案件39件,技術合同糾紛13件,有效保護智力成果和知識產權人的合法權益。加強對涉農案件的審理,依法維護土地承包經營權自願、有償、合法流轉,審結農村承包合同糾紛1225件,促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加強涉外案件和海事、海商案件的審理,全年審理涉外案件110件,海事海商案件617件,依法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的合法權益,爲我市的改革開放和經濟發展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二、依法保護人民羣衆的合法權益,體現社會公平正義
正確審理各類行政訴訟和國家賠償案件,促進行政機關、司法機關與公民、法人和其它組織關係和諧。受理各類行政案件1437件,審結1302件,分別比上年上升94.72%和88.97%。堅持保障羣衆利益與維護行政權威並重原則,妥善處理涉及城市建設的規劃許可、房屋拆遷、土地管理等案件,依法化解行政相對人和行政機關的矛盾和衝突,增進人民羣衆對政府機關的理解和信任。通過行政審判依法維持行政行爲402件,撤銷違法行政行爲44件,經協調當事人自願撤訴362件。加強行政非訴案件審理,規範審查拆遷非訴行政執行案件程序,積極引導當事人通過法定程序表達利益訴求,監督和支持行政拆遷主管部門依法拆遷。加強國家賠償審判工作,審結國家賠償案件10件,對權利受到侵害的當事人依法給予賠償。
加大執行工作力度,維護生效裁決的權威性。按照中央政法委和最高法院的統一部署,深入開展“集中清理執行積案專項活動”。受理執行案件43157件,比上年上升4.46%。其中,民商事執行32111件,行政非訴執行6300件,仲裁和公證債權文書執行1034件。執結43888件,比上年上升15.77%,執行標的金額42.58億元。進一步完善統一管理、統一協調和分權制約的執行工作運行機制。拓展執行方法,加大指定執行、交叉執行、提級執行的工作力度,最大限度地實現勝訴當事人的權益。加快國家執行威懾機制及執行案件信息管理系統建設,建立全市統一的執行臺帳和執行網絡。加強執行管理,推行執行公開,規範執行評估、拍賣、執行款項收取和發放等行爲,落實各項規章制度,依法有序地開展執行工作。
三、完善司法工作機制,提高司法公正效率水平
完善司法便民機制。加強立案規範化建設,推行訴訟指導和訴訟風險提示,維護當事人的訴訟權利。基層人民法院建立巡回法庭和預約開庭制度,對簡易案件就地審理,方便當事人訴訟。完善司法救助制度,擴大救助範圍,對下崗職工、享受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員、進城務工人員、老年人、未成年人、殘疾人和農村特困戶等人員的訴訟,依法減、緩、免收訴訟費,涉及案件1214件。
完善審判運行機制。認真貫徹中央關於加強“兩院”工作的決定,積極穩妥地推進法院改革。落實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覈准權統一行使的要求,從2006年4月1日起實現對所有死刑第二審案件全部依法開庭審理,走在全國法院前列。完善少年法庭機構設置和審判機制,全市法院普遍設立審判未成年人案件合議庭,4個基層法院設立獨立建制的未成年人案件綜合審判庭。完善知識產權司法保障機制,在開發區法院試行知識產權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統一由知識產權專業合議庭審理的“三合一”審判模式。
完善涉訴信訪工作機制。落實處理涉訴上訪問題“四定一包”制度,制定《天津市人民法院立案信訪工作行爲規範》。對羣衆來信來訪,堅持實行一把手負責制和領導幹部包案制、首問負責制、案件承辦人全程負責制、信訪提示督辦制。對重大疑難信訪事項由院領導負責逐案研究處理。普遍推行院長接待日製度,直接聽取人民羣衆的訴求,及時妥善處置。處理羣衆來信4599件,羣衆來訪87019人(次),做到件件有答覆,件件有落實。
完善審判監督管理機制。認真做好申訴案件的複查和再審工作,暢通人民羣衆申訴渠道。受理當事人申訴案件6247件,人民檢察院抗訴案件157件。完善申訴案件的立案、複查、聽證程序,堅持以事實爲根據,以法律爲準繩,對確有錯誤的判決依法及時糾正,依法決定再審240件,改判160件。堅持審判流程管理、案件質量評查,實行審限警示和超審限責任追究,確保各類案件審限內結案。加強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的審判監督和指導,完善判例指導、重大疑難案件研討制度,制定各類審判指導性文件24件,統一執法尺度,提高審判水平。
完善內外部監督機制。落實公開審判制度,鼓勵社會公衆旁聽審判並提供便利條件,全市法院依法公開審判率達到100%。認真落實全國人大關於加強人民陪審員工作的決定,進一步改善人民陪審員的工作條件,充分發揮人民陪審員的作用,人民陪審員參加審理案件1516件,參加法庭審判2091人次,提高司法的公信度和權威性。人民陪審員翁長來、李健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表彰。認真學習、落實監督法,向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規範司法行爲,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工作情況。加強與人大代表的聯絡工作,及時辦理人大代表建議、批評和意見,全年共收各類建議件43件,全部在規定的期限內辦復代表。
四、全面加強隊伍建設,不斷增強司法能力
思想教育活動紮實推進。全市各級人民法院按照統一部署,鞏固和深化先進性教育成果,全面開展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結合開展社會主義榮辱觀教育和司法爲民大討論活動,認真解決權從何來,爲誰掌權、爲誰司法、如何司法等重大思想和認識問題。教育和引導廣大幹警牢固樹立以依法治國、執法爲民、公平正義、服務大局、黨的領導爲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法治理念,進一步端正司法的指導思想。在認真學習、準確把握精神實質的基礎上,聯繫實際,對照檢查,尋找差距,改進工作,廣大幹警的思想觀念得到明顯轉變,政治意識、大局意識、責任意識進一步增強。
業務培訓不斷加強。調整審定和認真落實《2006年天津法院系統幹部培訓計劃》,主辦協辦各類培訓39期,受訓法官達1081人,佔全市法院幹警總人數的30%,提前一年完成最高法院下達的用三年時間將基層法院法官輪訓一遍的任務。鼓勵幹警參加國家司法考試和學業深造。應用法學研究取得可喜成績,15篇論文在全國法院學術論文研討會上獲獎。積極組織年輕法官到基層一線鍛鍊,促進從文憑到水平、從資格到能力的提升,帶動法官隊伍整體素質不斷提高。
廉政建設進一步落實。深入貫徹中紀委六次全會和市紀委十二次全會精神,堅持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嚴肅查辦的工作要求和思路,繼續在加強教育上下功夫,在完善制度上下功夫,在加強監督上下功夫。緊緊抓住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這一關鍵環節,層層簽訂廉政建設責任狀,分解任務,細化責任,硬化措施。堅持把廉政責任考覈與崗位目標責任考覈緊密結合起來,與民主評議和組織考覈結合起來,把個人廉潔自律情況作爲幹部考覈、提拔任用、評先獎勵的重要依據。加強對違法違紀行爲的預防、監督、懲治機制建設。立案查處違法違紀幹警13人,維護司法廉潔。
規範化建設取得新進展。強化管理意識,完善管理制度,創新管理方法,努力提高隊伍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堅持以人爲本的管理理念,積極探索和諧機關建設模式和方法。深入開展“規範司法行爲、促進司法公正”專項整改活動,廣泛徵求社會各界意見,深入查擺問題,制定、完善各種管理規定320項,保證法院工作各個環節有章可循。深入開展學習先進活動,全市法院涌現出一大批先進典型,有337人被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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