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春節旅遊大戰中,一些旅行社玩起文字遊戲,“與三星同級”實際是“無星”酒店,“考察”某地其實就是購物——旅遊陷阱花樣翻新。
如今,一年火過一年的春節旅遊風尚着實讓旅遊業和餐飲業、娛樂業一樣出盡了風頭。經歷了多年黃金週“歷練”的旅遊消費者也越來越明白這“吃、住、行、遊、購、娛”旅遊六大要素中的“奧祕”。然而記者發現,在日益規範的旅遊市場中仍存在一些不和諧的聲音,爲人們埋下了春節出遊的陷阱。
住宿標準有貓膩
在鋪天蓋地的春節旅遊廣告中,記者發現“準三星”、“與三星同級”或“三星設施”這樣字眼的不在少數。一位準備報名春節桂林遊的林女士向記者抱怨:原來只聽說過“準三星”可能存在貓膩,沒想到現在花樣又翻新了,又多出了“同級”或“三星設施”這樣的詞語,真讓人防不勝防。張先生一家春節黃金週打算到東北旅遊,雖然很多旅行社都有合適的線路,但價格卻相差好幾百元,最終張先生並沒有選擇價格最低的那家旅行社。他說,爲了選準旅行社,他找來了各家旅行社的線路介紹,認真研究,發現價格的不同主要由住宿、交通、餐飲、門票等方面造成,一些報價較低的旅行社,住宿都是“準二星”、“準三星”之類。業內人士告訴記者,如果旅行社在廣告和合同中承諾“準三星”,實際上只是硬件設施可能和三星差不多,而並沒有通過國家旅遊局的星級考覈,就是“無星”。
記者在一些常規團的行程中發現,幾乎所有中檔價位的常規團都會規定“住宿三星或同級酒店”,許多遊客在報名的時候往往忽略這點,等入住時才發現問題。國家旅遊局頒佈的《旅行社質量保證金制度》中明確規定,“安排的飯店低於合同約定的等級檔次,旅行社退還旅遊者所付房費與實際房費的差額,並賠償差額20%的違約金”。
“購物”變身“考察”
一個福建五日遊的行程單上標明要考察一家制鞋廠;一個港澳豪華品質團的行程中寫着:“參觀考察首飾工廠瞭解珠寶、黃金的製造過程,親身感受黃金的魅力……”業內人士指出,這樣做是因爲現在遊客對“購物”二字都比較敏感,通常不願參加帶有購物項目的團隊。所以旅行社便變換宣傳方式,變相將“購物”二字變成了“參觀考察”,實際上也是把購物場所當作一個旅遊景點來推介,把遊客的注意力集中到商品上來,在“參觀考察”過程中,用極盡渲染的語言激發遊客的購物慾望。
不少遊客表示,單純從遊覽的角度看,行程中是完全沒有必要設置參觀珠寶、黃金的製造等項目的。雖然沒有強制購物,但遊客還必須到指定的購物點去看一下,這言下之意就不用說了。業內人士分析,雖然行程中並沒有規定要買東西,但帶遊客到這些地方去就是爲了推銷產品,引導遊客購物的。
記者在一份國家旅遊局對去年全年的旅遊投訴統計中看到,在被投訴對象中,購物投訴313件,比上年同期增加了199件,同比增長174.56%。總結歸納旅遊購物投訴的情況,購物經營店通常採用以下手法:一是“老鄉店”,即店老闆假裝同鄉博得遊客認同,以贈送禮物或超低價格爲幌子,誘使旅遊者購買商品,並且不開具發票;二是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三是偷樑換柱,即演示的展品或樣品爲真,而遊客實際買到的貨物爲假;四是導遊誘導,地接社導遊與商家相互勾結串通,宣傳該商家是某知名商店,或該國法律有多健全不可能出現假貨等等,誘使旅遊者購買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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