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日前發佈通報說,發生在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興安煤礦的特大礦難,是一起有當地官員參與的惡意瞞報事故。通報要求嚴厲查處隱瞞事故背後的腐敗行爲,目前包括澠池縣分管副縣長在內的多名當地官員已被撤職查辦。
國家安監總局在對這起瞞報事故的通報中說,2007年2月2日,河南省三門峽市澠池縣天池鎮興安煤礦井下發生特大火災事故,當時報告當班11人入井,其中4人生還、兩人死亡、5人下落不明。事故發生後,新聞媒體和羣衆舉報該煤礦瞞報死亡人數。經河南省初步覈查死亡人數已達24人。
這起導致24人死亡的特大礦難,是今年以來煤礦死亡人數最多的一起事故。通報說,“2·2”特大井下火災事故發生後,興安煤礦救援不力,傷亡慘重,又蓄意瞞報,社會影響惡劣。經初步瞭解,這起事故瞞報的主謀是該礦礦主,其他股東、礦主的親屬和個別政府工作人員參與了瞞報。
通報說,在獲悉新聞媒體和羣衆舉報後,華建敏國務委員先後兩次作出批示,要求查清事故死亡人數,及時向社會公佈,澄清真相,消除公衆疑惑,對蓄意瞞報的責任者,一定要依法嚴肅懲處。
目前,澠池縣分管副縣長、縣煤炭局局長、天池鎮黨委書記及鎮長等人已被撤職查辦。涉嫌瞞報事故的礦主、礦長和安全礦長3人被逮捕,另外兩名在逃的礦井負責人已上網通緝。興安煤礦賬號已被查封,該礦被依法取締。
通報指出,這一瞞報事故的發生,暴露出礦主無視國家法律、無視政府監管、無視礦工生命和違法頂風作案等嚴重問題,同時也反映出該地區安全監管不到位、執法不嚴、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落實。對這種瞞報事故的惡劣行爲必須予以嚴厲查處。
國家安監總局要求河南省有關部門加快對這起特大瞞報事故的查處,及時向安全監管總局、國家煤礦安監局報告事故查處情況,嚴肅追究事故責任和瞞報事故的責任,並及時向社會公佈處理結果,接受社會和媒體監督。
通報要求各地引以爲戒,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依法從嚴懲處瞞報事故的責任人和逃逸者,嚴肅懲處瞞報事故的當事人和參與者的犯罪行爲及失職瀆職行爲,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和瞞報事故的發生。
興安煤礦爲鄉鎮煤礦,屬股份制企業,2005年該礦被確定爲資源整合單獨保留礦井,技改後設計生產能力爲每年15萬噸。2006年3月27日,河南煤礦安全監察局註銷了該礦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國家安監總局的通報說,初步調查顯示,該礦在技改整合期間擅自組織生產,存在違法生產和越界開採行爲。事故的直接原因尚有待於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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