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3月1日起,將有34部法規、規章文件開始實施,其中國家級法規17部,地方級17部。繼《反洗錢法》、《金融機構反洗錢規定》之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的實施,使反洗錢工作更加深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等法規的出臺顯示了國家治理環境污染的決心;此外,造價工程師、建造師、房地產估價師、安全工程師4類人員將實行新的註冊執業制度。
據報道,全世界數量驚人的電子垃圾中約70%進入中國。這些電子垃圾材料中含有的鉛、汞、錫、鎘等有害物質已經對我們的生活環境形成了嚴重的威脅。由信息產業部等7部委聯合出臺的《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管理辦法》明確要求從3月1日起,凡是要在中國國內市場銷售的涉及計算機、手機、DC、DV等所有電子信息產品採用貼標識或寫在產品說明書裏的方式,對產品中含有的有毒有害物質或元素的名稱、成分,環保使用期限和可否回收利用的情況進行“自我聲明”。《辦法》還對列入電子信息產品污染控制重點管理目錄的產品實施嚴格監管,只有經過強制認證(3C認證)纔可以進入市場。
3月1日起,無證排污將受到最高3萬元的罰款,建設部《城市排水許可管理辦法(2006) 》明確要求,從事製造、建築、電力和燃氣生產、科研、衛生、住宿餐飲、娛樂經營、居民服務和其他服務等活動的單位和個體經營者應當申請領取城市排水許可證書。
爲配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洗錢法》的實施,遏制洗錢行爲,中國人民銀行《金融機構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管理辦法》將反洗錢工作範圍覆蓋到幾乎所有金融機構,例如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險公司、信託投資公司、汽車金融公司等機構均要履行大額交易和可疑交易報告義務。單筆或者當日累計人民幣交易20萬元以上或者外幣交易等值1萬美元以上的現金收支,將被視爲大額交易,金融機構需向反洗錢監測分析中心報告。
中國銀監會修訂出臺的《金融租賃公司管理辦法(2007) 》爲商業銀行開“綠燈”,允許商業銀行作爲主要出資人發起設立金融租賃公司,這是1997年中國政府要求銀行業退出金融租賃業後再度重啓閘門。《辦法》規定,只有商業銀行、租賃公司、主營業務爲製造適合融資租賃交易產品的大型企業及其他銀監會認可的金融機構纔可成爲金融租賃公司的主要出資人。商業銀行只要滿足資本充足率不低於8%、最近1年年末資產不低於800億元以及最近兩年連續盈利等條件即可開設金融租賃公司。
中國銀監會修訂出臺《信託公司管理辦法》、《信託公司集合資金信託計劃管理辦法》明確信託公司可在異地開展業務,可以受託經營國務院有關部門批准的證券承銷業務,可開展對外擔保業務,信託產品可公募。《辦法》引入“合格投資者”制度,提高了集合信託委託人門檻,按照《辦法》,個人認購信託產品的起點從5萬元升至100萬元。
一系列法規還對一系列人員加強了管理。建設部《註冊造價工程師管理辦法》、《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註冊房地產估價師管理辦法》以及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註冊安全工程師管理規定》明確指出,造價工程師、建造師、房地產估價師、安全工程師實行註冊管理制度。其中註冊造價工程師初始註冊的有效期由2年延長到4年,因工程造價業務活動受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5年內將不予註冊;註冊建造師分爲兩級,不得同時在兩個及兩個以上的建設工程項目上擔任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房地產估價師將建信用檔案向社會公示其業績以及違法違規行爲受處罰等情況。國家稅務總局、財政部《檢舉納稅人稅收違法行爲獎勵暫行辦法》指出,檢舉人實名檢舉涉稅違法行爲,收繳入庫稅款數額在1億元以上的,可獲得最高10萬元獎金。交通部《道路運輸從業人員管理規定》明確,3月1日起,經營性道路客貨運輸駕駛員、道路危險貨物運輸從業人員、機動車維修技術人員、駕駛培訓教練員等道路運輸從業人員須持證上崗,未取得從業資格證而從事危險貨物運輸活動的將處最高10萬元罰款。
此外,建設部《工程建設項目招標代理機構資格認定辦法》、《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行政處罰實施辦法(試行)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聽證規則》、國家質檢總局《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註銷程序管理規定》、海關總署《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加工貿易單耗管理辦法》也將於3月1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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