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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甫來受審 |
每個官員犯罪都有其獨特的特點,杜甫來的特點在於,他是從中國地震局機關“帶錢下派”到北京市地震局的官員,卻把從上級單位帶來的錢裝進自己的口袋裏。與其他同樣身居廳局級高官動輒貪污百萬上千萬甚至數億元不同的是,他貪污的數額只有區區30萬元,而且這些錢全部都是他從上級單位帶來的。除此之外,杜甫來既無斑斑劣跡,也沒有什麼桃色新聞,這倒讓人感到杜甫來這個貪官有點與衆不同了。
2007年1月26日,根據北京氣象臺的預告,這一天的天氣似乎不太好,所以唐朝詩人杜甫沒來,他也許忙着爲“爲秋風所破”的天下寒士寫詩或者給自己的茅屋苫稻草去了。而杜甫來卻來了,他來到北京市高級法院的法庭上,因爲他赴任時帶來的那30萬元沒有像杜甫一樣去修茅屋,而是爲牛欄山地震臺“抹水泥”了。而這一抹,不但抹掉了他的局長“寶座”,還爲自己的人生抹上了11年的牢獄之災。
30萬元換來11年徒刑,杜甫來實在不值,但確實刑罰相當!
榮登高位,帶錢下派當局長
杜甫來似乎跟11月有點緣分,他11月出生,11月帶錢下派,11月拿了不該拿的錢,11月被羈押。這個“11”,我們用口語讀起來可以念做“要要”,正是杜甫來“要”了不該“要”的錢,才把自己撂進了監獄。
1955年11月出生在北京市的杜甫來,在擔任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長之前,一直在中國地震局任辦公室副主任,主管行政後勤和分房等方面的工作。應該說,杜甫來的工作幹得還是比較出色的,不然也輪不上他下去任職。
2001年8月,時來運轉的杜甫來被任命爲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長,一下子從處級幹部變成廳局級官員,45歲的杜甫來應該說是吉星高照了。任職命令下達之後,因爲中國地震局的工作還沒有結束,所以他要把中國地震局的掃尾工作完成之後才能赴任。這期間,上級領導交給他一項任務:拿30萬元準備給中國地震局領導裝修房子。
2001年下半年,中國地震局最後的一批福利分房開始了,分房工作由局辦公室負責,辦公室副主任杜甫來是最忙活的人之一。懷着新官上任前的喜悅,杜甫來決定在中國地震局“站好最後一班崗”。
分房工作結束之後,一位領導把他叫到辦公室說:“最近局裏給局領導們分了房子,但都是毛坯房沒法住,有人曾向我建議,給局領導的新分房做簡單的裝修,據說其他部委也有這樣做的。這件事情打算安排你來負責,但這事在國家局辦怕影響不好,你馬上就要到北京市地震局上任了,可以隨着你下到北京局一筆錢,如果定下來給國家局的領導裝修,就從北京局的這筆款中出錢,如不能裝修用,就算給北京局一筆經費,支持你杜甫來的工作嘛。”
對於領導的指示,杜甫來自然是不敢打什麼折扣,再說,帶着上級的下撥款赴任,是一種心照不宣的“慣例”,對新任的官員而言也是一件光彩的事情。如果中國地震局領導不用這個錢了,自己到一個新單位當副局長,有這筆錢用起來也方便。況且,杜甫來被任命爲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之後,他分管的政務、地震應急救援、後勤服務、基建、工會與老幹部工作,與在中國地震局的工作差不多,只不過由部下變成領導而已。
2001年11月,杜甫來到北京市地震局上任。2001年12月13日,中國地震局計劃下撥給北京市地震局基礎改造專項維修款人民幣30萬元。
這30萬元到賬之後,杜甫來跟主管計財處的副局長打招呼說:“我從中國地震局帶來了30萬元專款,這筆款子由我使用。”因爲北京市地震局此前經常接到中國地震局下撥的專項或課題經費,一般也都由負責該項目的人員使用,所以這位副局長把30萬元由杜甫來使用的情況告訴了計財處處長,並在中國地震局2001年計劃項目表上30萬元旁邊註明“杜局管理”。
按北京市地震局的慣例,專項經費、課題經費雖由專人使用,但大筆的支出則應由局領導班子討論決定。而按照《北京市地震局經費支出管理辦法》的規定:現金、支票、轉賬等經費支付2000元以上,經計劃財務處審覈後,報主管局長審批;局管經費5000元以上的支出,由局黨組討論通過後方可支出。但是,分管計財處的那位北京市地震局的副局長並不知道杜甫來拿這筆錢的用途,他“不方便問”,杜甫來也從未跟他說過。
在近年來落馬的廳局級貪腐高官行列裏,杜甫來是一個“另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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