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杜甫來
貪公款30萬市地震局原副局長獲刑
貪污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11年
當庭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北京市地震局原副局長杜甫來,因被查出以維修順義牛欄山地震臺的名義貪污公款30萬元而東窗事發。今天上午,北京市一中院認定杜甫來貪污罪名成立,判處其有期徒刑11年。
判決後,現年51歲的杜甫來未明確表示是否上訴。
經法院查明,2001年12月間,杜甫來利用其擔任北京市地震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與掛靠在北京金通遠建工程公司的個體經營者付某簽訂虛假合同,以支付工程款的名義,騙取本單位公款30萬元,據爲己有。
庭審中,杜甫來不肯認罪,他將責任全推到了上級領導身上。
杜甫來表示,他被任命爲市地震局副局長之前,一直在中國地震局任辦公室副主任,主管行政後勤和分房工作。
2001年年底,中國地震局一位副局長把他叫到辦公室佈置工作稱:“最近局裏給副局長們分了房子,但都是毛坯房沒法住,安排你來對住房進行初裝修。”杜甫來表示,這位副局長當時還稱:“這事在國家局辦怕影響不好,所以把錢撥到北京局。”
由於30萬元必須在年底前花完,他便找到個體裝修戶付某,以修繕順義牛欄山地震臺的名義,將30萬元劃入付的賬戶。
但法院查明,杜甫來聽說檢察院調查其經濟問題後,在找局長、紀委書記談話時,仍隱瞞其2001年虛構牛欄山臺維修合同及已付款的具體情況。主審法官認爲其行爲完全符合貪污罪的罪狀要件。
宣判後,杜甫來被戴上手銬,將被法警帶出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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