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歲的史春波組織帶領由10名同案犯組成的犯罪團伙,搶劫、盜竊、收購、銷售贓物,後被警方一舉抓獲。令人震驚的是,史春波爲首的七人盜竊團伙先後在本市10個區的多個居民區盜竊桑塔納,夏利,松花江等汽車36輛,價值近70萬。歸案後,面對檢察官的訊問,主犯史春波大包大攬,替同夥開脫罪責,同夥的供述也是語焉不詳,這給檢察機關定案帶來很大困難。承辦此案的本市西青區人民檢察院的檢察官運用智謀,雙管齊下,最終突破主犯心理防線,拿到關鍵證據,並最終成功將這一團夥送上法庭。
29歲主犯替“馬仔”開脫
案卷移送至西青區檢察院,厚厚的卷宗裏記錄的罪犯簡單個人簡歷讓人震驚,主犯史春波,男,29歲,曾因盜竊罪、尋釁滋事罪被兩次判刑。馬林,男,26歲,曾因聚衆鬥毆、搶劫被合併執行7年有期徒型。張昆,21歲,陳明偉29歲,均因搶劫、聚衆鬥毆、強姦被判刑。出獄後,他們不思悔改,瘋狂實施盜竊,最終走上不歸路。由於系列案件均是史春波主謀,其他同案犯每次作案都是由他召集組織“行動”,所以他們的供述非常模糊,只記得大概地點和車輛的顏色和型號。該案的另一名主犯欒順在逃,使本案證據比較單一,而史春波拿出“大哥”做派對罪行大包大攬,替同案馬仔開脫罪責。能不能拿下史春波,成爲能否順利結案的關鍵。承辦此案的檢察官決定正面接觸這位年輕的主犯。
隨着鐐銬聲,民警帶進一個面容清瘦,略帶書卷氣的年輕人。據瞭解,史春波是該團伙最有心計的一個,他思路清晰,記憶力驚人,對長達兩年時間盜竊的36輛汽車竟能記憶猶新,此外多次被判刑,讓他擁有一定的反偵查能力。就是這樣一個對手站在檢察官面前。如何撬開史春波的嘴呢?檢察官按照常規訊問起盜車的犯罪事實,狡猾的史春波顯得非常“配合”,在涉及共同盜竊的問題上,他大包大攬,替同夥開脫,其供述稱,每次偷車前都沒有預謀,都是幾個人開車出去玩,自己讓同夥在小區外等,偷車後讓他們跟他走,同夥事後才知道車是偷的。該案的其他同案犯,有的不供述盜竊行爲,有的只記得大概盜竊地點和車輛的型號顏色,他們供述的盜竊車輛是否是失主報案丟失的車輛不清楚,也無其他證據支持,證據相對比較單一。同時在該案中,和史春波一起盜竊車輛最多的另一名主犯欒順在逃,也無法進一步覈實。況且本案都是史春波分別夥同一人或幾人共同作案,供供之間的互證顯得尤爲重要。史春波閉口不言他人,對同案犯的認定很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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