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眼睛誰來賠——對一起惡性家庭暴力案的調查
今年24歲的女孩夏紅玉,被活活地挖出一顆眼珠,而兇手就是她的丈夫。丈夫被判8年有期徒刑,但法院認定其患有精神病,目前住在精神病院。
兩年來,夏紅玉一邊忍受着疾病的煎熬,一邊奔波上訪,討要她應該獲得的賠償。
2006年12月14日,夏紅玉接到北大法律研究與服務中心李瑩律師的電話後,來到武漢,重新安裝了一隻義眼(假眼),以前的義眼只要走路一快就會掉下來,“每當這個時候,我都會特別尷尬,到處找‘眼睛’”。
現在每天晚上,夏紅玉都要將義眼取下來,放到水杯裏面浸泡。然後滴眼藥水,“如果不用眼藥水就會發炎,會影響我的左眼”。
“丈夫挖掉了我的右眼”
農曆2004年的10月29日,我生小孩後的第17天。有三個朋友來看我,我的丈夫牟倫勝還十分熱情地招待了她們,陪着說話、聊天。
她們是上午10點鐘過來的,12點多鐘離開的。她們走了以後,我就上樓準備睡覺。牟倫勝跟着我一起進到臥室,並向我提出那些無理的要求,要求跟我同房,我很堅決地拒絕了他。
他當時很氣憤,但是也沒有說什麼。生小孩後的那個月我總是感覺很累,於是也沒有理他,鑽進被窩裏面很快就睡着了。
大約下午兩點多時,我從睡夢中驚醒,發現嘴巴被被子捂了起來,感覺好像有涼涼的東西——就是螺絲刀,到我眼睛邊來了。我用手去把它撥開,大喊幹嘛呀……那時候我還不知道,他是要挖我的眼睛!
我雙手亂抓、亂撲的,從牀上滾到了地上。滾到地上的時候,我才發現他手裏面竟然是兩把螺絲刀。牟倫勝在挖我眼睛的時候還說:“把你眼睛挖掉了,我還是可以養你一輩子的……我得不到你,我也不讓別人得到你。”
我拼命地喊救命:“媽,你快點來救我呀,他要挖我眼睛。”他(牟倫勝)媽和他叔叔牟方誌聽到我的呼叫聲,一起從樓下到樓上來了。
那時,門被他反鎖着。
他媽說:“隨便你們怎麼樣,我不管了!”
聽到這句話後,他一下子就下定決心,手就上來了……
夢魘一般,我的眼睛被他活生生地挖掉了!
好多的血——地上、他的手上、我的手上……
隨後,他從我身上起來,走到門口,把門給打開了。
他媽走了進來,不過不是問我怎麼樣,而是馬上把孩子以及我的手機拿走了,而手機是我當時和家人唯一的聯繫工具。
他叔叔走了進來,把躺在血泊中抽搐的我抱到了牀上。我用微弱的聲音求他:“叔叔,你們把我送到醫院去好嗎?我就想見一見我的父母親,死了就可以了,死了就甘心了。”
他說:“你等一下,我馬上打電話把你哥哥(我丈夫的哥哥牟倫新)給叫回來。”
牟倫新第一時間趕到現場的時候看到我說:“夏紅玉你先忍一下,我們商量一下再說。”他們就走了,然後就剩我一個人。
出事的時候大約下午兩點,到醫院去的時候已經四點多了。
牟倫勝把我的眼睛挖掉後,表面上判處了8年有期徒刑。他哥哥爲了包庇他不坐牢,就說他有神經病。其實根本就不是因爲他有什麼神經病來挖我眼睛的。至於法官量刑中提到的投案自首,更是子虛烏有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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