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片)2007年2月11日,糾察隊員(右)在中關村大街檢查正在工作的城管人員。當日,北京市海淀區城市管理監察大隊城管執法糾察隊開始上街嚴查城管人員的違規執法行為。
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局最近推出的一項新政得到各方贊許:對於馬路攤販,不再實行一律取締的政策,而是根據市民需要,在周邊市民同意的基礎上,允許小販在某些路段地點設攤擺賣。
長期以來,城市管理的執法內容似乎就是由一系列『不准』所組成--不准亂設攤、不准亂發小廣告、不准開『黑車』、不准沿街乞討、不准違章搭建、不准當街擺放夜排檔等等。單純以禁止的思路來指導城市管理工作,看上去是快刀斬亂麻,其實有些脫離實際,成為管理者的一廂情願。
諸如禁止馬路設攤這樣的政策,事實上是以犧牲一部分低收入人群基本生存權為代價,來換取城市的一片潔淨,這必然會將執法人員和被執法者推向矛盾尖銳對立的兩端。統計數字顯示,處理亂設攤佔上海城管執法全年30%的量,『大蓋帽』與流動攤販天天在上演著『貓捉鼠,鼠戲貓』的『游戲』,城管部門疲於應付,疲於奔波,但是亂設攤的問題並沒有得到根治。有些地方為了提高執法效率,甚至為城管隊員全副武裝,更加造成矛盾激化。
廣大市民對這類『禁止式』的城市管理模式也並不滿意。將城市清理得『一塵不染』,不食人間煙火,居民們修個鞋、買個針頭線腦都得進超市、跑大商場;況且,城市居民中還有大量的中低收入者,他們的日常生活能省則省,街頭攤點讓這些人有更多的選擇。正因如此,本來城管執法的初衷是維護市民利益,但當執法人員和小商販發生衝突時,市民卻往往站在被執法者一邊,這種尷尬難道不值得城管政策的制訂者思考嗎?
上海『開禁』馬路攤販,其進步意義就在於改變這種『以禁代管』的行政模式,按照以人為本的要求,力求使政策更加實事求是,更加人性化。試想,目前在上海街頭的無證攤點數量超過5萬個,每一個攤點背後都往往維系著一個人甚至一個家庭的生計,僅此一項政策的調整,就能讓多少身處社會底層的民眾獲得生存發展的權利!
當前城市管理中出現的諸多問題,根源在於各地政府距離『公共服務型』政府的目標還有差距,城市供給水平與人們的需求也有很大的差距。在當前社會利益多元的條件下,更需要尋找一個兼顧多方利益、更有利於人民群眾生活的城市管理方案,而不能只圖管理者的方便,對諸多城市管理的問題一禁了之。這也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題中應有之義。從某種程度來看,城市管理考量的也是領導乾部用什麼樣的感情來對待人民群眾這個大課題。上海的探索值得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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