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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部、工商總局、公安部、信息產業部等14部委日前聯合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網吧及網絡遊戲管理工作的通知》。根據通知要求,2007年全國網吧總量不再增加,各地均不得審批新的網吧;爲防範虛擬貨幣衝擊現實經濟金融秩序,嚴禁倒賣虛擬貨幣。
通知明確,根據目前網吧市場的供求狀況和監管實際,2007年各地均不得審批新的網吧。本通知發佈之日前按規定已取得同意籌建批准文件的網吧,須在2007年6月30日前完成籌建工作。
通知強調,禁止網吧接納未成年人,對2004年10月18日以來第2次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責令停業整頓不少於15天並處罰款;第3次接納未成年人的網吧,依法吊銷《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
通知重申,堅決取締黑網吧,對以“電子競技俱樂部(館)”、電腦服務部、勞動職業技能培訓等名義變相經營網吧的,依法予以取締。規範對學校內上網場所的管理,校內上網場所必須由學校直接管理,不得出租、承包,不得以營利爲目的,其收費須按有關財務管理規定統一收支。禁止將學校的房產和設備出租用於開辦網吧。
打擊和防範網絡遊戲經營活動中的違法犯罪行爲,通知要求,從嚴整治帶有賭博色彩的網絡遊戲,嚴厲打擊利用網絡遊戲賭博的行爲。中國人民銀行要加強對網絡遊戲中的虛擬貨幣的規範和管理,嚴格限制網絡遊戲經營單位發行虛擬貨幣的總量以及單個網絡遊戲消費者的購買額;嚴格區分虛擬交易和電子商務的實物交易,網絡遊戲經營單位發行的虛擬貨幣不能用於購買實物產品,只能用於購買自身提供的網絡遊戲等虛擬產品和服務;消費者如需將虛擬貨幣贖回爲法定貨幣,其金額不得超過原購買金額;嚴禁倒賣虛擬貨幣。違反以上規定的,由中國人民銀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人民銀行法》相關規定予以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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