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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比例、停止實施商品房預售制度、對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貸破產者”實行破產保護和社會救助―――一份建議涉及到三根樓市“敏感神經”。昨天晚上,晨報記者採訪了這份建議的提交人―――九屆、十屆全國人大代表,武漢大學博士生導師洪可柱教授。
實行破產保護和社會救助
截至去年底,全國房貸破產金額已達個人住房貸款餘額的0.8%,顯性房貸呆壞賬爲160億元,隱性房貸呆壞賬更是突破200億元。“大量年輕的購房者盲目、冒險地貸款購買實則浪費的100平方米以上的大房”。洪可柱指出,只有一套自住房的購房者,一旦因意外導致經濟來源減少或枯竭,無力繼續月供,被銀行收回其住房,成了真正的“房貸破產者”。
洪可柱說,對“房貸破產者”實行破產保護和社會救助是各級地方政府義不容辭的責任。
他建議,對只有一套自住房的“房貸破產者”實行破產保護和社會救助時,應分別根據不同還款情況區別對待,對於償還房貸已達90%以上者,地方政府應給予破產保護,延長和推遲還貸時間和期限。對於低於90%者,可收購其貸款房屋歸還銀行貸款,將高檔和大戶型置換爲小戶型的經濟適用房,其差價既可支付一定中介費用,又爲“房貸破產者”提供了可供其他消費的餘錢。對於僅僅只付了首付再無餘力的,通過收購歸還首付並通過政府、社會救助的辦法來解決住房,如政府提供廉租房和租房補貼等政策化解不安定因素。
再提首付比例、嚴防“假按揭”
洪可柱表示,房地產市場惡性膨脹、房價繼續上漲是由於“低比例首付”和“商品房預售制度”推波助瀾。
建議稿中提出,先在全國部分地區將個人住房貸款首付比例由目前30%提高到50%,對購買多套(二套及以上)用於投資及投機的行爲,原則上應不實行按揭;建議研究制定實施對非投機、投資而自住購買多套房的“累進”首付比例制度;爲防止開發商弄虛作假搞“假按揭”,對個人住房貸款還要實行擔保制度,凡申請購房貸款,必須有人以財產或實物擔保。
停止實施商品房預售制度
建議稿中,洪可柱提出了“預售制度下的商品房交易是在信息完全不對稱的條件下發生的”的觀點。由於商品房的預售允許尚未經過驗收合格,甚至是尚未建成的建設項目進入市場,商品房的質量、權屬關係等關係消費者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僅靠一紙售樓合同以及開發商提供的售樓書來界定,顯然違反了國家的有關規定。而未經合格驗收的商品房是無法取得房地產證的,消費者權益自然得不到根本性的保障;這也使近年來房地產成爲消費者投訴第一大熱點。
洪可柱說,要遏制上述情況,唯一的方法是停止實施商品房預售制度。“希望建設部制定一個時間表(比如2-3年),逐步提高商品房的預售條件,直到最後取消預售。讓商品房與其他商品一樣,具備真實的商品屬性,真正實現現房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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