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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穎,今年36歲,北辰區檢察院偵查監督科檢察官。自參加工作以來,在崗位上兢兢業業,得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好評,連續三次榮立集體三等功。
女檢察官
工作喜怒寫臉上
相比公安幹警和法官,檢察官給人更多的感覺是神祕中透着威嚴,不瞭解他們的人總感覺他們是一羣冷冰冰、每天板着面孔同犯罪嫌疑人打交道的冷血動物。非常有幸,我在十幾年前娶了位美女檢察官做老婆,在這朝夕相處的十幾年中,作爲家屬,我習慣了她加班、出差,想盡辦法應付來自方方面面的說情者。所以現在讓我們講講她的閃光點,還真不好說。因爲,他們每天的工作就是周而復始地辦案。天穆醫院副院長王海談起自己的老婆,面帶無奈地告訴記者。
我老婆王穎,從學校畢業分到檢察院,從財務部幹起,2002年起進入偵查監督科,直接開始面對形形色色的犯罪分子,這期間,作爲丈夫,我每天也是跟着她的情緒走,案子辦得順利,她喜笑顏開,我們全家都高興;案子棘手,尤其碰到關鍵證據出現問題,王穎回家後情緒低落,我也不敢多問,因爲我清楚地知道,案情屬於機密,我只能默默地陪着她,有時碰到她在家裏加班起草修改審查報告直到深夜,看到她累得筋疲力盡,我也是乾着急幫不上任何忙,假如她不是檢察官,我完全可以幫她打打字做點輔助工作,幫她減輕些負擔,可是由於她職業特殊,我也是有心無力。
說到這幾年印象最深的一件事,我覺得應該是2004年10月。王穎受命辦理一起本地人的搶劫案。犯罪嫌疑人於海(化名)夥同四名同夥,以被害人孫軍(化名)盜竊兩輛摩托車爲由,竄入被害人孫軍暫住處,對孫軍毆打成輕微傷,當場搶走現金1000元,並強迫被害人寫下兩輛摩托車的欠條,後被害人報案,於海被抓獲歸案。面對公安機關和檢察機關的多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於海拒不承認自己毆打過被害人,拒不承認自己進屋,拒不承認被害人給錢自己在場。爲了讓他逃避法律制裁,於海的家屬也是四處活動疏通,託關係找路子,許多關係單位紛紛找到王穎,希望她從中幫忙,以敲詐勒索罪定罪,而根據刑法規定,敲詐勒索1000元現金,達不到認定犯罪的最低標準。考慮到關係單位經常和王穎有業務聯繫,嫌疑人是本地人,並且背景又比較複雜,所以我也建議王穎能不能做個順水人情。沒想到,遭到她的斷然拒絕。王穎告訴我,如果我放縱了嫌疑人,受到傷害的將是法律的公平與公正。經過審慎研究並報請主管領導同意,檢察機關最後認定,犯罪嫌疑人於海夥同他人(均在逃),竄至孫軍夫婦的暫住處,以孫軍偷摩托車爲由,毆打孫軍夫婦(經鑑定孫軍的傷情爲輕微傷)後強行要求索賠未果,當場搶走現金1000元並讓孫軍妻子寫下欠兩輛摩托車的欠條。上述事實,犯罪嫌疑人於海雖對主要犯罪事實拒不供認,但有被害人陳述、證人的證言及辨認筆錄、傷情鑑定書等證據證實,應予以認定。犯罪嫌疑人於海的行爲已涉嫌搶劫罪,其有前科且系入戶搶劫,應依法批准逮捕。最終,犯罪嫌疑人受到了法律的制裁。(照片由文中人物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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