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8日,周心龍在被大火燒光的山上植樹。
邱天仕拿出二審判決書說,自已要植好樹補罪。
2007年3月8日,重慶市忠縣仁家鎮鐵山村,周心龍(右)和邱天仕(左)兩位老人跟他們的親戚一道在山上植樹。去年,因爲他們二人的過錯,導致這裏發生山火,損失慘重。法院判二人補種樹苗,將功補過。
3月8日一早,重慶,64歲的邱天仕和67歲的周心龍扛着鋤頭來到家附近的忠縣任家鎮鐵山村周武山上植樹。去年因他們大意導致周武山火災,重慶市二中院責令他們回家種樹,將功補過,減輕罪責。
據忠縣森林警察大隊辦公室主任成仕勇介紹,今年兩人植樹任務全部完成。8日中午12點,重慶市二中院刑事審判一庭庭長周進和法官譚衛華來現場驗收。
去年8月29日,重慶忠縣任家鎮鐵山村邱天仕和新生鎮萬井村周心龍晚上用麻稈做火把回家。走到任家鎮鐵山村10組的周武山集體松林時,邱天仕手中火把快要燃盡,遂點燃另一根麻稈,將快燃盡的麻稈隨手扔在林內路上。兩人未做熄滅處理,繼續趕路,導致山林失火。這次火災直接經濟損失5萬餘元。忠縣保持了33年的“全國無森林火災縣”榮譽就此結束。
同年10月17日,忠縣法院一審判處邱天仕、周心龍有期徒刑三年零六個月和三年。兩人提起上訴,均在審理中表示悔罪,願意植樹彌補損失。鑑於兩人歸案後認罪態度好,去年12月28日,重慶市二中院作出終審判決:以失火罪改判邱天仕有期徒刑3年,緩刑4年;以失火罪改判周心龍有期徒刑3年,緩刑3年。法官同時責令兩人回家後種樹,將功補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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