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日來,12319城建服務熱線接到一些市民電話,反映一些司機中途告訴乘客計價表壞了,不按表收費。市民就這些情況如何處理提出疑問。
問:我是塘沽人,前天下雪時,從塘沽市中心搭乘一輛出租車去開發區第二大街,車到站後,司機突然告訴我說,計價表壞了,無法打印票據,之後隨意給我一張15元的舊票據,說是差不多就這個價。之後,我印證同路程打的也就11元多。
答:出租汽車行業管理法規規定“乘客對不使用里程計價器或者不出具客運出租汽車專用發票的,可以拒絕支付車費”。因此,計價器出故障時,司機應該停止經營。司機在當趟業務中不使用計價器,也不能給乘客如實提供票據,乘客可以拒絕支付車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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