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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昨日受審當庭翻供
被告人侯軍因被指控犯有“從白溝購買20套槍支零件,然後回津組裝,並販賣出4支槍”的罪行,而於昨天在天津市南開區人民法院出庭受審。同時受審的還有“涉嫌販賣和購買侯軍槍支,以及犯有窩藏罪行”的5名被告人。庭審中,侯軍等人拒不承認指控事實。
指控事實“製造販賣獲利頗豐”
2006年4月,侯軍爲非法獲利,從河北省白溝鎮等地購得五連發霰彈槍支零件20件套,然後運往其住所自行非法加工組裝。侯軍制造出五連發霰彈槍5支,並製造出成型的,但尚未完工的五連發霰彈槍11支,餘下的4件套槍支零件被侯軍扔棄。同年9月,侯軍委託劉清幫助自己銷售非法制造的槍支,劉清遂找到趙明。在劉清的幫助下,侯軍以每支1.5萬元的價格,將4支組裝好的五連發霰彈槍分兩次非法販賣給趙明。同年10月,趙明通過劉豐,在一個小區附近,以每支1.8萬元的價格,將兩支槍非法販賣給被告人趙悅。剩下的兩支槍,趙明欲分別販賣給其他兩人,但由於在試槍時發生爆膛,故成交未果。
當庭翻供“買槍是爲客戶打獵”
被告人侯軍當庭推翻前供。他說,自己根本沒製造和販賣槍支,只是實施了購買槍支的行爲。侯軍接着說,去年4月,他通過朋友到白溝找到當地一男子,然後花10萬元購買了10支槍。由於是朋友介紹,這名男子又送了他一支槍。侯軍說,他跟朋友合夥開了一家經銷歐洲“豪華房車”的公司,之所以購買槍支,是因爲一些客戶想去打獵。
被告人劉清表示,自己和侯軍是生意上的合作人,一次侯軍說:“手裏有槍,誰要買就言語一下。”他將侯軍這些話理解爲“幫其售槍”。後來,他得知朋友趙明想買槍,就將其介紹給侯軍。
被告人趙明、劉豐都推翻了在公安機關的供述。趙明表示,自己沒買過槍,他是爲劉清搪事才“進來的”。被告人劉豐也不承認自己有介紹他人買賣槍支的行爲。而被告人趙悅則始終不承認購買槍支。唯有涉嫌窩藏罪的徐辛對指控無異議。
(涉案人物爲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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