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決定,從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市範圍內開展收繳非法爆炸物品、槍支彈藥和管制刀具專項行動。
爲使專項行動取得實效,市公安局專門制定了獎勵辦法,希望廣大市民積極參與、支持、協助配合公安機關做好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的收繳工作,大膽檢舉揭發涉及槍支、彈藥、爆炸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線索。公安機關將按有關規定對舉報有功人員及時兌現獎勵政策。
凡舉報查證屬實,收繳軍用槍的,每支獎勵舉報人人民幣1000元;收繳各式獵槍、連發獵槍、制式小口徑槍的,每支獎勵舉報人人民幣500元;收繳火藥槍、氣槍、麻醉槍、催淚槍、電擊槍、自(改)制小口徑槍、鋼珠槍的,每支獎勵舉報人人民幣200元。凡舉報查證屬實,有下列情形的,予以重獎:有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軍用槍支的,給予舉報人人民幣10000元以下重獎;有非法制造、買賣、運輸、儲存各式獵槍、各式小口徑槍、氣槍、鋼珠槍、火藥槍、催淚槍、麻醉槍、電擊槍的,給予舉報人人民幣5000元以下重獎。凡舉報查證屬實,收繳炸藥、發射藥、黑火藥1000克以上或者煙火藥3000克以上,雷管30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30米以上的,獎勵舉報人人民幣1000元;收繳炸藥、發射藥、黑火藥500克以上或者煙火藥1000克以上,雷管20枚以上或者導火索、導爆索20米以上的,獎勵舉報人人民幣500元;收繳炸藥、發射藥、黑火藥500克以下或者煙火藥1000克以下,雷管20枚以下或者導火索、導爆索20米以下的,獎勵舉報人人民幣200元。
公安機關舉報電話: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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