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3日從陝西省安康市安監部門瞭解到,3月7日發生在旬陽縣的客車墜橋事故中的18名責任人日前被查處。
鑑於肇事車輛沒有運營手續,與有關管理部門監管不力有關,安康市決定給予負有相關責任的18人相應處理:對事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旬陽縣交警大隊甘溪中隊中隊長何興勝給予行政撤職處分;對事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交警王瑞安、劉忠友、李道新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事故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的交警大隊大隊長郭子平給予行政記大過處分;對事故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的值勤一中隊中隊長朱珉慧、值勤三中隊中隊長王博、公路巡邏中隊中隊長曾禮朝給予行政記過處分;對交警大隊值勤中隊協警楊波予以辭退;對事故負有重要管理責任的交警大隊教導員胡昊,副大隊長郭小平、葉震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旬陽縣公安局副局長姜和平予以誡勉督導;對事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旬陽縣運管所稽查一中隊中隊長馬洪波、二中隊中隊長丁偉分別給予行政記大過、記過處分;對事故負有直接管理責任的運管所行政股長陳禾寧給予警示提醒;對事故負有重要管理責任的運管所副所長樑宏庭給予行政警告處分;對事故負有領導責任的運管所書記孫鋒給予黨內警告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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