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出身在一個“統戰世家”,我的父親朱學範和我都作爲民革中央領導成員長期從事黨派工作,對中國特色政黨制度有着親身的體驗和直接的感受。根據我父親和我與中國共產黨長期合作的經歷,我由衷地感到,中國特色政黨制度符合近代以來中國社會運動規律,適應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是一個好的政黨制度,具有強大的生命力。
中國特色政黨制度是中國社會運動規律的產物
自近代以來,中國在西方列強入侵、面臨亡國危機的情況下,開始了一個從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型的歷史進程。在中國這樣一個具有深厚文化傳統的偉大國家,要完成傳統社會現代化的歷史使命、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是一個長期的複雜的歷史過程,需要幾代乃至幾十代人長期艱苦探索。
雖然起初有一些人試圖引進資本主義,在政治上,也嘗試了西方式的多黨制,但他們的試驗失敗了。幸運的是,中國共產黨人找到了解決中國問題的正確道路。中國革命的偉大先行者孫中山先生很早就從中國共產黨人身上看到了希望,他選擇了與中國共產黨的合作。在一定意義上,孫中山先生和中國共產黨人共同開創的國共合作,爲後來各民主黨派與共產黨的合作開闢了道路,爲中國人民選擇多黨合作制度開闢了道路。
從抗日戰爭到解放戰爭,中國各民主黨派選擇與共產黨合作,乃至在中國革命即將勝利的時候公開宣佈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這是因爲他們在血與火的考驗中認識到,只有中國共產黨才能救中國。在新中國成立的時候,包括我的父親在內的各民主黨派領導人,選擇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走社會主義道路,選擇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正是順應歷史潮流的選擇。
從今天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偉大成就來看,中國人民選擇社會主義是正確的,各民主黨派選擇接受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正確的,全體中國人乃至全世界華人都分享了中國發展帶來的光榮和尊嚴,並且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光輝前景所鼓舞。歷史和現實都已經並將繼續證明,中國特色政黨制度是適應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需要的政黨制度。
中國特色政黨制度適應發展社會主義民主的需要
在孫中山先生領導的辛亥革命之後,民主共和的觀念深入人心,民主成爲中國人民不懈的追求。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也必然是一個民主的社會政治制度。
從“協商民主”的理論觀點來看,中國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是一種中國特色的協商民主。本質上,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努力促進最廣大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實現,同時也始終強調照顧同盟者少數人的利益;形式上,多黨合作通過各民主黨派參政議政,促進執政黨的決策實現民主化、科學化。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的實踐表明,凡是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受到重視的時候,就是民主運行發展好的時候,就是最廣大人民羣衆的利益能夠得到實現的時候。
如果可以把抗日戰爭時期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的合作也看作是“多黨合作”的話,那麼我父親所經歷的多黨合作是從那個時期一直到改革開放年代。早在1938年,我父親在籌組中國工人抗敵總工會過程中,就開始了與共產黨人的合作。1948年,他成爲最早公開宣佈接受共產黨領導的民主黨派領導人之一。從抗日戰爭到解放戰爭、到新中國成立這一時期,是共產黨領導的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的一個黃金時代。中國共產黨是中國革命勝利的決定因素,而各民主黨派所發揮的積極作用也是十分重要和不可替代的。新中國成立的時候,我父親擔任共和國第一任郵電部長,和民革及其他黨派許多成員一起作爲國家和政府領導人蔘與了建設新中國的偉大事業。在五十年代後期到七十年代後期二十餘年中,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遭遇曲折,這一時期也是人民羣衆的利益未能得到應有發展的時期。改革開放以後,統一戰線和多黨合作事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我父親擔任民革中央主席的時候年事已高,還興致勃勃地深入地方基層調查研究,爲發揮參政議政、民主監督作用而積極奔走,這是因爲,中國民主黨派擁有一個參政議政的廣闊舞臺。
我作爲民主黨派成員參與多黨合作事業,則主要是在最近十幾年中。1997年,我開始擔任民革中央副主席,分管參政議政工作,到今年整整十年。這十年,是中國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快速發展的十年,也是多黨合作事業蓬勃發展的十年,是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充分發揮優越性的十年。我親身體會到,雖然在許多方面我比不上我的父親,但在多黨合作事業中發揮的作用並不遜色,有的方面甚至更切實、更積極。比如說,中共中央領導集體舉行的高層政治協商活動十分頻繁,每年十幾、二十多次就國家大政方針徵詢意見,我們每次協商會上都要發表意見;每年民革中央都要在全國政協大會上提交幾十件提案,提交若干份調研報告和社情民意信息,我們以各種各樣的形式向中共中央、國務院提出幾十、上百件的意見建議,絕大多數都有答覆、回覆,有許多意見建議得到了中共中央高層領導的高度重視,這些是我父親那個時候所沒有的。我所親身經歷的多黨合作,無論是重大決策之前和決策過程中的協商,還是對決策執行的監督,對中國現代化建設包括祖國和平統一大業發揮了積極作用,體現了中國特色政治發展道路的特點和優勢,體現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發展進步。每當回顧中國現代化建設取得的輝煌成就、展望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美好前景,我們都會由衷地感到自豪,因爲這一切都有我們的貢獻,有我們所親身參與的多黨合作事業的貢獻。
多黨合作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標誌着這一制度的不斷成熟
最近一些年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制度建設突出顯示了這一制度正在不斷走向成熟。
1989年中共中央頒發的《關於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意見》無疑是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建設的一個里程碑。這一文件最突出的成就,就是首次闡述了有關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基本理論,明確共產黨爲執政黨、各民主黨派爲參政黨,明確了參政黨在國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職能、作用,爲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在新時期的建設發展指明瞭方向。1993年修憲時,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寫進憲法序言。2005年,中共中央頒發《關於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2006年,中共中央又頒發《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2006年,國家《公務員法》首次明確將民主黨派機關工作人員納入公務員系列。在中共中央提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宏偉目標的歷史條件下,在以人爲本的科學發展觀的指引下,中國特色政黨制度的制度建設,爲各政黨更好地爲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發揮作用提供了制度保障。特別是各種具體制度和程序的設置,使多黨合作具備了一系列操作性很強的形式,保證中國特色政黨制度的有效和高效運轉,從政黨制度方面保證了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不斷髮展進步。
現在,中國特色政黨制度還在不斷髮展完善之中,隨着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進一步推進,中國特色政黨制度將取得更大進步,從而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實現發揮更大作用。在這一歷史進程中,執政黨要發揮領導作用,參政黨也必須在中國特色的政治發展道路上,通過更好地履行職責和不斷加強自身建設充分發揮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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