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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今天從省語委獲悉,4月1日,《浙江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將正式施行。
近年來,電視方言節目紛紛出現,從4月1日開始,這些方言類的廣播電視節目,要報經國家或者省廣播電視主管部門依法批准後才能繼續開辦,即使是經批准的方言類電視節目,播放時也必須配規範漢字字幕。
省廣播電視局宣傳管理處負責人介紹說,目前,我省大部分方言類廣播電視節目已報批過,但也有一些尚未經過審批。另外,現在一些電臺、電視臺的主持人在主持節目時,普通話、方言交叉使用,一些廣播、電視廣告中也說方言。省廣播電視局將在4月份對這些違反《實施辦法》的行爲進行檢查、清理。
當公務員要過普通話關
公務員要做說普通話的表率。《實施辦法》規定:國家機關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組織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要達到三級甲等,經省公務員主管部門認定屬特殊情況的,不得低於三級乙等。
按照省語委、省教育廳和省人事廳的規定,全省1960年1月1日以後出生的公務員必須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並取得三級甲等以上等級證書。省人事廳有關負責人介紹說,目前全省已有近2萬名公務員參加了測試,今年我省要全面開展公務員普通話測試工作,培訓考覈工作在2008年底前基本結束。
省語委辦負責人說,推廣普通話並非要消滅方言,而是要求在一些面向公衆的領域和工作場合使用普通話。據瞭解,根據《實施辦法》,國家機關和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事業組織工作人員執行公務時確需使用的,地方戲劇、曲藝、影視作品等藝術形式中需要使用的,出版、教學、研究中確需使用的,還可以使用方言。
名片要用規範字篡改成語也違法
只要稍加留意,就可發現在我們身邊存在濫用繁體字、亂造簡體字、隨意寫錯別字,標誌牌和街名中英文混雜使用,廣告中大量篡改成語等社會用字不規範現象。在4月1日之後,這些現象都屬於違法。
《實施辦法》規定,各類名稱牌、指示牌等公衆場合的各種牌匾,以及各類公文、公務印章、信封等用字都要使用規範字,即使是我們平常使用的公務名片也要用規範字。各類名稱牌、指示牌、標誌牌、招牌、標語、廣告牌等牌匾不得單獨使用漢語拼音,對規範漢字加註漢語拼音的,應當加註在漢字的下方。在廣告中使用錯別字、繁體字、異體字等不規範漢字和篡改成語的諧音字的行爲都屬於違法。
《實施辦法》規定,今後廣播、電視、網站等媒體和各類出版物的用語用字違反規定的,由縣級以上政府語言文字工作主管部門或者其他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予以通報批評;拒不改正的,由有關部門依法對其主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員給予行政或者紀律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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