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共收到代表議案796件。大部分議案屬於加強社會領域的立法,旨在爲構建和諧社會夯實法治基礎。
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副祕書長盛華仁15日向大會主席團第三次會議作關於第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代表提出議案處理意見的報告時說,到大會規定的議案截止時間,代表共提出議案796件。其中,由30名以上代表聯名提出的議案794件,由代表團提出的議案2件。議案的大部分屬於加強社會領域立法,旨在爲構建和諧社會夯實法治基礎。
盛華仁說,代表們這次提出的議案中,有794件屬於法律案。這些議案具有幾個鮮明的特點:
——議案是經過深入調查研究、反覆醞釀,根據實際需要提出的。在過去的一年中,代表們通過有計劃的專題調研、集中視察,瞭解社情民意;通過參與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的有關活動,瞭解全國大局。議案的絕大多數是在這個基礎上形成的,針對性比較強。
——議案的大部分屬於加強社會領域立法,旨在爲構建和諧社會夯實法治基礎。經分類統計,屬於憲法相關法類、社會法類、行政法類、民法商法類等的議案佔78%,反映了着力促進社會發展和解決民生問題的要求和願望。
——議案中的法律案,屬於修改、完善現行法律的佔54%,屬於制定新法律的佔46%,體現了修改、完善現行法律與制定新法律並重的立法要求。
——議案的內容更加完整、規範,案由、案據清楚,絕大多數議案有具體方案,許多法律案有法律草案文本,有的還有必要的說明。代表聯名議案都經過領銜代表與附議代表共同研究、相互補充,集中了大家的智慧。代表團議案都經過全團代表集體討論和修改。
盛華仁表示,大會祕書處經過分析認爲,在這些議案中,沒有需要列入本次大會審議的議案,建議交由全國人大有關專門委員會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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