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6日從商務部獲悉,爲擴大臺灣產農產品在大陸的銷售,大陸將於2007年3月20日起,正式對原產臺灣地區的11種蔬菜(甘藍、花椰菜、絲瓜、青江菜、小白菜、苦瓜、洋蔥、胡蘿蔔、萵苣、芋頭、山葵)和8種水產品(鯧魚、鯖魚、帶魚、比目魚、鯡魚、鱸魚、蝦和貽貝)實施進口零關稅措施(涉及2007版《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稅則》中的27個稅則號列)。
商務部新聞發言人王新培介紹,海關總署將公告上述臺灣產農產品的清單、稅號、原產地標準等相應進口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及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將按照現行進口臺灣動植物檢驗檢疫和食品安全管理規定對上述臺灣產農產品實施入境檢驗檢疫。
王新培表示,今後,祖國大陸將繼續推動臺灣產農產品、食品在大陸的銷售,切實解決困擾臺灣農民同胞的農產品豐產滯銷問題。同時也希望臺灣有關主管部門能從照顧臺灣廣大農民的福祉出發,採取實際措施推動兩岸農產品貿易和農業交流與合作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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