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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沒有大型飛機及其完整的產業體系的國家,就不可能成爲真正的經濟強國和軍事強國。”
“一個系統、穩定、長期的國家支持政策是大型飛機及其產業健康發展和生存的必要和充分條件。”
“貫徹‘一次立項、兩個機型,軍民並行、系列發展’的大型飛機研發思路符合現階段我們國家利益的需要。”
“我國大型民用飛機要取得實質性的進展,就應該建立一套適合我國大型民用飛機成長和發展的適航規範體系。”
“要防止世界壟斷巨頭的封殺……”
國務院已同意組建股份公司
國務院總理溫家寶2月26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聽取大型飛機重大專項領導小組關於大型飛機方案論證工作彙報,原則批准大型飛機研製重大科技專項正式立項,同意組建大型客機股份公司,儘快開展工作。
論證報告經歷半年形成
爲實施《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確定的重大科技專項,國務院成立了大型飛機重大專項領導小組,組織了專家論證委員會獨立開展論證,經過6個月的工作,形成了《大型飛機方案論證報告》。
已具備技術物質基礎
國務院常務會議認爲,研製大型飛機是中共中央、國務院作出的重大戰略決策,也是全國人民多年的願望。中國航空工業經過50多年的發展,已經具備發展大型飛機的技術和物質基礎。自主研製大型飛機,發展有市場競爭力的航空產業,對於轉變經濟增長方式、帶動科學技術發展、增強國家綜合實力和國際競爭力,加快現代化步伐,具有重大意義。
軍機項目設於西安民機項目放在上海
2003年6月,國家正式啓動“中長期科技發展規劃綱要”的編制工作。同年11月,陸續成立了由國務院批准的國家重大專項論證組。“大飛機專項”是第一個也是論證最爲艱苦的一個“重大專項”。
“大飛機專項”的論證,主要解決三個方面的問題,即“中國要不要做、能不能做和怎麼做”。上海航空學會理事長、上海航空公司顧問薛德馨參加了“要不要做,能不能做”這兩個環節的論證。
中央“抓得非常緊”
3月5日,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第五次會議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及,“要圍繞建設創新型國家,認真落實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提出的目標任務。實施國家重大科技專項,努力攻克一批事關國計民生和國家安全的核心關鍵技術。”
正是一年前,溫家寶總理在十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上宣佈,中國將在“十一五”期間適時啓動大型飛機研製項目。
到2006年2月9日,國務院出臺《國家中長期科學和技術發展規劃綱要(2006—2020年)》中,將大型飛機項目確定爲“未來15年力爭取得突破的16個重大科技專項”之一,其中14個項目被分到各部委,國務院直接抓“核反應堆”和“大型飛機”兩個專項。據報道,中央對大飛機項目“抓得非常緊”。由科技部挑選的20名項目評審專家對大飛機立項做論證,論證組每週要向國務院副祕書長彙報一次工作。
軍民統籌發展大飛機
據介紹,項目研發將“軍、民兩立”,軍機項目設於西安,民機項目放在上海。
事實上,國內航空專家在發展大飛機上產生了路徑之爭,一部分專家主張以軍用飛機的名義發展大飛機,但以薛德馨爲代表的上海航空界主張發展以民用飛機的名義發展大飛機。薛德馨認爲,“以軍機的名義發展大飛機,除非關了門自己幹,而以民機的名義發展大飛機,跨國公司有的技術和零部件會向我們封鎖,但有的還能賣給我們。”
國防科學技術工業委員會祕書長、新聞發言人黃強在今年1月8日表示,中國將通過軍民統籌來推進大飛機的研製。
科技部部長徐冠華在1月29日舉行的全國科技工作會議上透露,我國16個重大科技專項將在2007年得到實質性推進。其中,大型飛機項目已經召開了首次領導小組會議,並組建了辦事機構。據悉,對於啓動大飛機的思路,國務院基本採納了國家發改委、國防科工委和中國第一航空集團公司在內的方案。這個思路就是:“一次立項、兩個機型、軍民統籌、系列發展”。
按照這一思路,大飛機一旦立項,將包括大型運輸機和大型客機兩個機型,其中大型運輸機指軍用運輸機和民用貨機。所謂“軍民統籌”,指大型飛機項目應該全面滿足軍用運輸機的需求、民用貨機的需求和民用客機的需求。“系列發展”指的是在此基礎上滿足大型飛機方方面面的需求。
值得一提的是,3月7日,國務院副總理吳儀參加十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浙江代表團審議政府工作報告,在談到工程科技的重要性時,吳儀說,我們國家現在已提出要造大飛機,這是個很重大的項目,“等到大飛機飛起來那天,我一定要坐首航,不怕它掉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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