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就是一個侵略別人還是被別人侵略的問題”,“哪一個國家允許另一個國家的海軍不經同意進入自己的內河?”“爲帝國主義侵略中國翻案,這還不是漢奸言論?”
對於喻的提案,有人表態支持,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教授喬新生的評論認爲,“學術研究不能無視憲法共識,公民的言論不能違反現行法的規定”,“現在喻權域先生提出進一步完善憲法的共識,防止荒謬觀點再次出現,這是非常值得稱道的行爲。”
針對喬新生的觀點,時評家鄢烈山指出,憲法本來就是自由言說的對象,本來不存在什麼不能批評的“憲法共識”和“憲法底線”;否則,根本就不可能有修改(或修正)憲法一說了。在憲法修正、修改前,肯定會有人指出現行憲法的漏洞或錯謬。不容許批評憲法,就是從根本上斷絕了憲法的完善之路,等於宣佈現行憲法是終極真理。
爲言論自由設置什麼“憲法底線”,豈不是斷絕了中國憲法與時俱進之路?中國的改革開放大業到此止步了嗎?中華民族的歷史終結了嗎?
而一位不願具名的歷史學家則連用數個“非常荒謬”來形容這個提案。“學術研究可以有不同的觀點,不同意見可開展學術爭鳴,動輒扣大帽子,是文革遺風的惡劣表現,也是輕視人民的智力,應相信國人自會有自己的判斷。至於憲法共識,我想,憲法的解釋權應歸人大,不歸某些‘護法大師’。”
喻權域承認,現在還不知道這個提案能不能通過,即便通過,“制定這個法也要好幾年的時間,也需要非常嚴密”。他說自己這個提案,請教了北大、清華、人大的三個法學教授,“可能不是太有名,但都是研究法律的”。
喻權域對“漢奸言論可以發表”,而自己的言論卻經常無法發表感到不滿。“這纔是真正的違反言論自由。”他認爲。
人物週刊:您說了很多對自由的限制,您覺得是自由的本體重要還是限制重要?
喻權域:這兩個沒有什麼區別。孟德斯鳩就說,自由就是在法律範圍內活動的權利。但他這個地方也有一個漏洞:那些獨裁專制的國王,包括蔣介石規定的那些法律,你都遵守,你還有什麼自由?法國大革命提出,自由是有權從事無害於他人的行爲的權利。比如我在這裏講,你就可以玩筆,因爲你不妨害我嘛。
人物週刊:那假如您特別不喜歡看年輕人玩筆,這是不是妨害了您的自由?
喻權域:那我就不看嘛!
人物週刊:那篇文章,您也可以不看啊。
喻權域:不是我不看,這家報發行上100萬份吧?沒有100萬幾十萬總有吧?你發到大學裏面了,大學中青年人沒有經歷這個情況,他就會認爲,第二次鴉片戰爭是中國政府先挑起的,這還了得?我們中國有條規矩:研究無禁區,宣傳有紀律。你有不同意見,你在內部刊物討論嘛。
人物週刊:您是否認爲現在的青年人並不清楚中國被帝國主義侵略的歷史?
喻權域:我不知道你們現在的歷史教科書是怎麼講的。他這個文章是毒害青少年嘛。
人物週刊:您的提案會不會造成“因言獲罪”?
喻權域:誹謗罪是不是因言獲罪?你發表漢奸言論就該獲罪!這是憲法上規定的。
人物週刊:英國《衛報》曾經發表評論,認爲將否認納粹大屠殺和公開展示納粹標記視作非法,是不夠明智的,您怎麼看?
喻權域:這個就屬於言論自由嘛,他英國報紙可以有自己的看法嘛。
人物週刊:這家報紙還說,對於類似的問題,不妨讓學校和媒體(而非法律)去反擊否認者。
喻權域:兩種方法都要用。像我們這種長期被欺壓的國家,(對漢奸言論)既要從輿論上批判,又要從法律上制裁。
人物週刊:有人提出,歐洲那些爲納粹翻案的人支持者不多,而在我們這兒,“打着學術研究的旗號歪曲歷史”的人的言論卻往往能夠吸引很多注意力。
喻權域:真正支持這種“漢奸言論”的人也不多,主要是因爲以前沒有聽說過,聽起來新鮮,所以也要兩手對待。
人物週刊:還有人說,有些在您看來荒謬的觀點,可能只是認識角度問題,不是要危害國家。
喻權域:現在報刊上的荒謬言論還少了?這就是錯誤、違法和犯罪的區別問題。
人物週刊:您是說,這些荒謬觀點不一定是“漢奸言論”。
喻權域:這個是的,不過爲鴉片戰爭辯護的言論肯定是漢奸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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