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月26日至今,在媒體的公開報道中,被公安部A級通緝令全國通緝的胡星似乎一直處於人間蒸發的狀態。人們的記憶中,這個曾出任過昆明市規劃局局長的前昆明市副市長最後的身影一直停留在“他在公安部發出通緝令前一夜已乘飛機前往廣州”的傳聞中。
在時任雲南省交通廳副廳長的胡星消失的月餘時間裏,舉國歡慶豬年春節,緊接着“兩會”召開全民矚目,這個因“通緝令”引起全國譁然的副廳長似乎淡出了人們的視野,由其連串引發的昆明官員腐敗與地產亂相似乎也就此畫上了一個省略號。
然而從2002年至2007年,李德昭、胡星和曾華,昆明市規劃局接連倒下的這三任局長所遺留給昆明的種種問題,並沒有因爲他們的落馬或潛逃而得到真正的解決。正是在他們任內,“春城”昆明漸漸失去了往日的魅力,最令曾經深愛它的人們揪心的現實是:擁擠的交通狀況、混亂的城市建設、嚴重污染的環境、節節攀升的房價……
2006年,作爲雲南省省會的昆明市財政總收入完成248.75億元,比上年增長13.9%,居西部省會城市第二,這些政府公佈的光輝數字卻並不能掩藏老百姓深受其苦的城市發展亂相。一名不願公開姓名的昆明市級官員說:“和周邊幾個省會城市相比,就城市面貌而言,昆明早已經沒有了‘99世博會’時期的領先丰采,導致昆明城市落伍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規劃腐敗。”
曾華,不可一世的規劃局長
“提起規劃局,以前昆明老百姓並不知道它是做什麼的,與自己有什麼關係,但是現在不一樣了。”昆明市的房地產商人楊坤(化名)說。2007年初,由昆明市政府組織進行的市級機關作風評議結果揭曉,市規劃局、市城管局和市食品藥品監督局在88個部門、單位中居末三名。事實上熟悉昆明的人都知道,近幾年作爲“城市的總設計師”的市規劃局在類似的評比活動中“一直都保持着慚愧的排名狀態”。
楊坤講了一件關於昆明市規劃局局長的軼事:“一日夜間,酒足飯飽的規劃局長由請客方,一家大公司的辦公室主任駕車送其回家。遇紅燈等待時,局長破口而出:‘等什麼等,老子在車上怕什麼,多大的紅燈,闖過去!’”這個故事在昆明房地產商人間流傳甚廣,其能如此張狂的原因除了權勢外,更因爲“有錢”,“需要多少錢,房地產商人馬上會送來”。
這名令昆明地產商們又恨又怕的規劃局長名叫曾華,以前一直是胡星的“得力干將”,在昆明市房地產界大名鼎鼎。
2006年11月中旬,陪同昆明市市長王文濤從歐洲考察回來的曾華在昆明機場被有關部門帶走,隨即被實施雙規,11月27日被逮捕,2007年1月被昆明市檢察院以“受賄罪”提起公訴。檢察機關認定:曾華“利用職務便利,收受17家房地產公司人民幣47萬元、美元14.65萬元、港幣9.5萬元、歐元0.8萬元、日元16萬元及價值人民幣9.056萬元和價值港幣4.71萬元的手錶、項鍊和翡翠等貴重物品”。
楊坤說:“事實上,我們大家都清楚曾華涉及的房地產公司遠非17家,昆明所有450多家房地產公司都與其有關聯,受賄金額遠遠在千萬以上,許多錢司法機關都很難查到,至於被其吃喝玩樂掉的錢物更是無從統計。要知道他作爲規劃局長,手上掌握着不可逾越的行政審批、處罰權力,只要想在昆明進行房地產開發的公司和商人,沒有人逃得過他的魔爪。”
除了金錢和奢侈品的大肆收受外,昆明的房地產公司都清楚曾華還有另一個更大的嗜好:女人。爲了能夠順利完成審批,許多房地產公司投其所好,要麼聘用年輕漂亮的女員工前去辦理,要麼直接對其進行性賄賂,當然也不乏一些女房地產商人親自出馬與其“周旋”,所以昆明房地產界流行着這樣的潛規則:要找曾局長辦事,金錢、女人缺一不可。
昆明房地產商人間另一個廣爲流傳的故事是:一家房地產公司趁曾華去北京出差期間,甚至花了20萬元人民幣請了一名電影女明星在北京陪了曾華一夜,而後他們的房地產項目申請馬上獲得批准。
楊坤說:“也許老百姓會罵我們爲什麼要送錢、送女人給曾華,但是我們也是被逼無奈,他的權力太大了,整個規劃局就是他一個人說了算。他既可以輕易讓我們賺錢,也可以輕易讓我們破產,一切只需要他在房地產建設的容積率、間距和樓層數等方面做些數字增減。”
當然,曾華落馬並非獨例,其前任李德昭已經因爲受賄337萬元於2003年6月被判無期徒刑,儘管其時李德昭已經退休兩年。
房價攀升與腐敗成本
從2002年至2007年,李德昭、胡星和曾華,昆明市規劃局倒下了3任局長,相伴的情況是昆明房價一路攀高,與市民實際收入形成較大反差。
當地老百姓曾經普遍認爲是黑心的地產商和省外炒房團所爲。事實上,房地產商也在暗地裏叫苦,他們的成本除了正常的地價和造房等開支外,利潤的許多都要用來打點層層官員。昆明市一名經常代理房地產官司的律師說:“首先是政府希望從土地銷售上更多獲得財政收益,其次是官商勾結導致昆明房價高漲,其中如曾華類的官員起了非常惡劣的催化作用。”
隨着房價上升,開發商收益增加,這些貪腐勢力對於地產項目的灰色收益的期望值也不斷提高,“以前三五萬元能辦下來的手續,很可能官員的胃口已增加到十幾萬幾十萬”。
另兩個可資參考的個案是,曾華的慾望不僅僅體現在對待房地產公司方面。雲南省一個廳級部門按照正常程序申請到一塊職工住房建設用地,而手續來到昆明市規劃局後卻被一直擱置,這個廳級部門正常交涉了許多次都無果,最後有房地產公司提醒他們應該向曾華“表示表示”,由於這家單位不願意做,所以該計劃最後被拖延荒廢。
昆明市北市區有一個由雲南江東房地產集團開發的“江東花園(一期)”的商品房小區,曾經因爲擁有一個巨大、漂亮的花園而高價暢銷,而當住戶全部入住後,房地產公司卻開始斬花除草,欲在花園上建蓋新的高樓,並且拿出了市規劃局同意的批文。住戶們在2005年前後不斷到政府上訪,甚至多次阻斷市區道路,引發了大規模交通阻塞。後來昆明市政府及時干預,責令市規劃局“重新規劃”,但漂亮的花園隨後變成了一片荒草地一直襬在那裏。
在昆明市檢察院對曾華的犯罪指控中有如此內容也許可以說明此事件的“原因”:“2004年初至2006年2月,被告人曾華利用其擔任昆明市規劃局副局長、局長的職務便利,在審批雲南江東房地產集團有限公司開發的房地產項目過程中,收受該公司所送的人民幣2萬元。”
曾華上任局長後,也曾信誓旦旦地表示一定要抑制房價,建設好新昆明,改變昆明髒亂差的形象,但是最後的結局再次成爲昆明官場的鬧劇。直到被雙規前,曾華還作客當地網絡媒體,就城市綠地、交通擁堵和住宅規劃等問題,回答昆明市民的提問。
在其被雙規後,至少有數十名昆明房地產公司負責人被司法機關通知協助調查,部分被刑事拘留、逮捕或取保候審,而更多的房地產商人卻是“聞風而逃”,紛紛關掉手機外出躲避,其公司員工對外一律稱“老闆出差了”。
2007年2月2日,原昆明市規劃局副局長周峯越被任命爲局長。與此同時,得知曾華案件偵查結束起訴,意味着“事態不會再擴大了”,外出的房地產商人們又陸續回到昆明,然後“一切如舊”。一名房地產商人解釋說:“無論出了多大的事情,有人進去頂罪就行了,外面仍然要建設、要發展,需要有人做事情,不可能停下來,無論是我們自己還是政府對這一點都是清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