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小紅在向法院提交的證明材料上重重地寫下“我是自願和小亮發生性關係的……”等字的時候,她怎麼也想不到,自己受害者的身份從此變成了嫌犯,與她一樣身份發生變化的還有她的母親。
這到底是怎麼回事呢?
三男子輪姦了醉酒的她
2006年10月份的一天,長春女孩小紅在大街上偶遇小亮、小林和小明3名男子,因爲是朋友關係,當他們邀請小紅一起去外面吃飯時,小紅答應了。
在飯店內,小紅被3名男子灌醉。3名男子將小紅架到附近旅店內,強姦了她,然後逃之夭夭。酒醒後的小紅知道上了小亮等人的圈套,於是馬上將此事告訴男友。男友馬上打電話報警,警方將小亮等3人抓捕歸案,他們對此事供認不諱。
母親爲了20萬翻供
2007年1月17日,長春市二道區人民法院審理此案,小紅剛剛遞交給法庭的證明材料讓法院處於尷尬的境地,“我是自願和小亮發生性關係的……”供詞來了個180度的大轉變,法庭不得不暫時休庭。
小紅的證明材料爲什麼會發生這麼大變化?
原來,1月10日,小亮的父親找到了小紅的母親:“如果你讓你女兒在法庭上說和我兒子小亮發生性關係是她自願的,我願意給你20萬元,作爲對小紅的補償金。”爲了這筆數目不小的補償金,小紅的母親考慮了一天終於答應了。11日,她帶着小紅和小亮的父親在法院附近的小飯店內見面了。小紅在母親的授意下,將遞交給法院的證明材料重寫了,證明材料中稱,她和小亮發生性關係是她自願的,而其他兩名男子是在她不情願的情況下強姦了她。
受害人變成犯罪嫌疑人
警方調查清楚後,身爲受害人的小紅及其母親這樣一下變成了犯罪嫌疑人,她們的行爲涉嫌妨害作證罪。小紅的母親和小亮的父親被批捕,小紅被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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