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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審計署26日發佈了2007年第2號(總第20號)審計結果公告,公佈了審計署對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建設管理及投資效益情況的審計結果。此次審計發現,雖然34個項目都實行了招投標制度,但其中20個項目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有些項目涉嫌有幕後交易,個別項目存在商業賄賂,影響了工程質量。
下文爲審計公告全文:
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建設管理及投資效益情況的審計結果
(二○○七年三月二十六日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的有關規定,審計署於2005年對北京六環路、京珠公路新鄉至鄭州段等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的建設管理和投資效益情況進行了審計。
一、基本情況及總體評價
此次審計的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大部分是在“十五”時期開工建設的,均屬於“五縱七橫”國道主幹線重要路段或區域幹線公路,建設總里程5324公里(其中高速公路4184公里),概算總投資1662億元,分別佔“十五”時期我國高等級公路建設里程和概算投資的17%和16%,其中24個項目分佈在中西部地區。截至2005年底,這34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已完成投資1276億元,已有28個項目投入運營,其餘項目預計在2006至2007年建成。
(一)項目建設管理情況。
審計結果表明,各級交通主管部門和有關地方政府在加快公路建設的同時,比較重視項目管理,建設管理水平有所提高。“十五”是我國公路發展最快的時期,共新建公路35萬公里,其中新建高速公路2.47萬公里,超過2000年前建設的高速公路里程總和,公路建設進展顯著。爲加強對公路建設項目的監管,“十五”時期,交通部相繼出臺了規範招投標、設備材料採購、設計變更、資金撥付等規章制度,取得了明顯成效。各級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加強項目前期工作,嚴格質量管理,工程質量明顯提高。審計的34個公路項目普遍實行了項目法人制、招標投標制、監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工程管理和資金管理逐步加強,工程質量總體較好,其中7個項目被評爲優良工程。
(二)投資效益情況。
各級地方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門及項目建設單位認真組織施工建設,34個項目中已有28個項目按期或提前建成通車,通車裏程達3678公里,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初步顯現。一是交通運輸能力顯著提高。如京珠公路新鄉至鄭州段的建成,不僅連通了安陽至新鄉和鄭州至許昌兩條高速公路,有效緩解了老黃河橋及107國道的交通壓力,而且通車第二年日均交通量就達1.45萬輛。二是促進了經濟和社會發展。如四川省廣安至南充公路建成後,把成都、重慶、川中、川東連成一線,進一步發揮了成渝兩地的輻射作用,帶動了沿線經濟發展。湖南省湘潭至邵陽高速公路通車後,區間通行時間大幅縮短,2004年韶山等旅遊景區的遊客人數和收入比2002年增長30%。
與審計署2000年對部分重點公路項目的審計情況相比,這次審計情況表明,公路建設管理比較規範,近年來公路項目建設中的違規集資、拖欠工程款問題已初步得到遏制,挪用建設資金等問題也明顯減少。但仍有一些項目在建設管理、土地徵用和投資效益等方面還存在一些比較突出的問題。
二、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
(一)部分項目違反招標投標、建設資金使用等方面的規定。
1.雖然34個項目都實行了招投標制度,但其中20個項目執行招投標制度不嚴格,有些項目涉嫌有幕後交易,個別項目存在商業賄賂,影響了工程質量。
一是建設單位指定分包和施工單位違規轉分包問題。其中:建設單位違規直接發包和指定分包工程17.96億元,施工單位違規轉分包工程72.39億元,兩者合計佔抽查項目合同總金額的36%。抽查其中8.01億元轉分包工程發現,施工單位從中違規收取管理費0.92億元,部分工程轉分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的施工隊甚至個體包工頭,其中3個項目因偷工減料造成質量缺陷。如新疆崑崙路港工程公司等4家單位在安徽省蚌埠至明光高速公路建設中,將8497萬元的工程分包給36個無資質施工隊,收取管理費1946萬元。投資2813萬元的重慶市長壽至萬州高速公路的邊坡綠化工程被轉包4次,承包單價由130元/㎡降到42元/㎡,建設資金在中間環節被抽取了70%,其中一個體戶將工程一次轉包就非法獲利672萬元;抽查邊坡綠化工程中的24個項目發現,設計規定的安裝錨杆均未實施。浙江省麗水至青田高速公路第19標段被層層轉包,最後由兩個既無資質又缺乏施工能力的包工頭組織施工,而由其承建的高速路橋工程中,僅119根樁基就有46根存在嚴重質量缺陷。
二是少數地方領導利用職權違規插手工程招投標,謀取私利,造成國有資產嚴重流失。如青島市交通局原局長等人在黑龍江省同江至海南省三亞高速公路青島段建設過程中,將部分工程項目指定一名臨時工假冒和借用其他公司名義承包,並按高價結算,造成公路建設資金損失1300多萬元。2001年以來,四川省達州市檢察院原檢察長利用檢察機關監督預防交通部門職務犯罪之機,爲其親屬承攬大竹至鄰水邱家河高速公路邊坡綠化工程,結算單價明顯高於當地同類工程,違規獲利249萬元。
三是5個項目的投標和評標存在幕後交易。在安徽省蚌埠至明光高速公路路基工程15標段招標過程中,建設單位——安徽省蚌明高速公路開發有限公司按照原董事長的授意,違規使安徽省公路工程總公司中標,然後又以“施工量大”爲由,要求該公司將其中三分之一的工程分給蚌埠市路橋工程有限公司。在這一要求得到滿足後,才與安徽省公路工程總公司簽訂價款爲7402萬元的合同。審計還發現,一些單位和個人,以“中介服務”爲幌子,採取各種手段“幫助”施工單位中標,從中收取好處費1374萬元。如中鐵二十局三公司在浙江省麗水至青田高速公路的招投標中委託一家民營企業主進行“對外公關”,公司中標後,將其中的6700萬元的工程發包給該民營企業主,後者又將工程轉包給另外兩個包工頭,從而非法獲利510萬元。
2.26個項目所涉及的交通主管部門及建設單位擠佔挪用或利用關聯交易套取建設資金21.58億元,用於其他項目建設、招待和發放獎金等。
一是湖南、廣西等6個省(區)交通管理部門或其下屬單位利用關聯交易套取建設資金1.96億元。如1999年以來,廣西自治區交通廳基建管理局採取通過所屬職工技協向施工單位收取“諮詢費”等方式,套取、截留並私分建設資金2600多萬元。2000年以來,湖南省高速公路建設開發總公司職工技協利用與上級單位的關係,以所謂“聯營”方式幫助施工企業承攬工程,違規收取資金1090萬元,用於成立私人公司和給上級單位發獎金等。2000年至2005年3月,內蒙古自治區交通廳機關事務中心下屬的碎石場,在向呼和浩特至老爺廟高速公路提供石料中,以虛列成本等方式套取建設資金1279萬元,其中70%上交自治區交通廳(至審計時已有413萬元用於招待和發放補貼等),30%給了項目建設單位。
二是吉林、陝西等省(區)26個高等級公路項目建設單位擠佔挪用建設資金19.62億元。至2004年底,吉林省四平至白山高等級公路建設單位挪用建設資金9608萬元,用於其他公路及市政工程建設等,並將市政工程建設投資費用等7226萬元擠入該高等級公路項目成本。陝西省高速公路開發公司承擔兩條高速公路建設採購材料時,通過向建設單位收取“材料採購保管費”、向材料供應商收取“聯合投標代理費”的方式,違規獲利7727萬元,用於其他項目建設和該公司的日常開支。還有一些建設單位管理費嚴重超支,如2003年8月至審計時,廣西自治區河池至南寧高等級公路建設單位巧立名目,安排20批共141人次出國,累計支出977萬元。
3.因勘察設計失誤,盲目趕工期等原因,造成損失浪費和增加投資32.47億元。
一是16個項目因勘察設計失誤,違反基本建設程序,盲目趕工搶工等原因,造成損失浪費和增加投資27.18億元。如貴州省一家設計單位的部分領導收受賄賂296萬元後,將遵義至崇溪河高速公路的地質勘察工作違規分包給10家單位;因部分勘察人員不具備勘察資質,造成勘察結果與實際地質狀況嚴重不符,使工程增加投資和損失浪費共7.2億元。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部門在呼和浩特至老爺廟高速公路建設中,爲追求速度,將4年工期壓縮爲28個月,並以未經批准的初步設計方案進行招標,後因批准的設計方案較初步設計方案有變化,實際棄土量超過設計棄土量513萬立方米,增加投資3827萬元。
二是10個項目的建設單位審覈不嚴,少數工程技術人員甚至弄虛作假,導致多計工程款5.29億元,佔合同價款的9%。如武漢市繞城高速公路東北段工程建設單位少數人員和監理人員在收受、索取施工單位賄賂300多萬元後,縱容甚至“幫助”施工單位虛報工程量、違規提高項目單價、違反合同規定多付工程款等,套取建設資金2400多萬元。2002年8月至2003年3月,承擔貴州省遵義至崇溪河高速公路兩個隧道的一家施工企業,利用僞造的產品質量檢驗單、採購單據,虛報材料採購量和使用量,套取工程款190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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