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河南商報》報道,一條長達21公里的巨龍或將現身於新鄭市始祖山山巔。“龍頭高29.9米,龍身高9米,寬6米,計劃前期投資3.1118億元,後期將達40個億……‘華夏第一祖龍’的祖龍公司還宣讀了《護龍宣言》和《建龍宣言》……”
40億資金,什麼概念?相當於深莞高速公路的修建費用,相當於某開發區一年的投資總額……
宣言?《獨立宣言》、《護法宣言》……搜索完記憶,總覺得宣讀宣言這類事情,一般都是偉人乾的,難道造大龍的這位也是像華盛頓、孫中山一樣的偉人?往下看,才越發覺得造龍的這位很像“扯龍皮做大旗”的大忽悠。而他手中的龍旗,實則上書着“文化”二字。
中國確實有“龍”,它已經具化爲生活符號,衣服上、裝飾品上經常會帶有龍的字樣或是龍的圖案。然而對於中國人,更重要的並非是龍的形態,而是龍的精神。
孔子稱老子是龍一般的人物,晉人贊王羲之是“矯若驚龍”,說的都是精神,而非姿態。既然如此,難道我們還需要某個老闆(當地政府確認造龍屬於某私人公司所爲)爲所有中國人修造一個最大的龍文化祠堂以供祭奠嗎?再退一步說,假如說我們真的需要,這種通過個人行爲所打造的“龍文化”能傾訴出整個中華民族的龍情結嗎?我看不然。
“華夏第一”且爲“祖龍”,龍這個原始符號已經被這家公司運用到極致。龍旗一揮,惟我獨尊,龍文化的旌旗獵獵,誰敢不從?爲何吸引人的眼球,因爲它很大,還因爲它有文化?如果它是座長達21公里的水泥垛子,誰會同意讓它蓋在風景如畫的景區裏呢?但只要和文化靠上譜,這條水泥龍就立刻堂而皇之起來了。
可惜的是掛有龍鱗的水泥垛子並非只這一座,“明年一條體長960米、寬45米、頭高30米的‘巨龍’也將在南寧市邕寧區新江鎮英雄湖景區‘騰飛’。”兩條巨龍的不謀而合,是“文化感召力”還是經濟利益的驅動,誰蓋的誰心裏清楚。
“號召華僑出錢在龍鱗上刻姓留名;龍體內也要鑲嵌南陽黃玉,設立慈孝廊、忠義廊、報國廊、英烈廊、愛國廊等,讓人們在這裏題名留念,不過也要出錢購買題名位。”祖龍公司副董事長李雄說,他們還策劃了一個“龍頭企業上龍頭”的創意,要把龍頭的位置留給那些龍頭企業,價格自然也不菲。說好聽點,這叫“文化搭臺,經濟唱戲”;說難聽點,這不過是以龍的名義斂財而已。
然而龍的子孫不傻,龍頭企業也不傻,華人華僑也未必是冤大頭,把自己的名字貼在水泥垛子身上,不僅侮辱了“龍”,也貶低了自己。因此,祖龍公司雖然理想遠大,但很可能是打錯了如意算盤。(文/王曉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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