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德綱雖然沒能登上今年春晚的舞臺,可“3.15”晚會卻讓他又“火”了一把。他所代言的“藏祕排油”廣告涉嫌虛假宣傳。人們的視線一下子又集中到明星代言廣告的可信度上。
“藏祕排油”被央視曝光後,人們開始對“在代言前,我首先自己喝了,管用!再推薦給周圍的親戚朋友喝了,也管用。所以我才接的廣告。”這種明星宣傳廣告的“流行語”產生了強烈的質疑。明星們收了拍廣告的錢,爲他們所代言的產品說上幾句讚美之詞無可厚非,但產品是否具有像他們在廣告中所說的功效呢?我想這不應該完全是藥監、工商等部門的職責,明星們同樣應該爲自己的行爲負責。
名人蔘與的虛假廣告可謂“層出不窮”,從解小東、唐國強代言新興醫院,劉嘉玲代言“SK-Ⅱ”,葛優代言億霖傳銷到現如今的“平民偶像”郭德綱。這些明星在廣告中吹噓產品的功效時有沒有想過經過他們宣傳後有多少人去購買這些產品?有多少人會因爲這些虛假的廣告詞讓自己“花錢買病”?
名人是一個特殊的社會羣體,其社會影響力是通過在某個領域爲社會做出特殊貢獻而獲得的,公衆信任他們的言行,正是因爲他們曾爲社會做過貢獻。明星們應該深知這一點,代言廣告須以公衆的利益爲第一齣發點,要讓所代言的產品真正爲百姓服務,成爲消費者解決困擾的福音。如果名人拿廣大消費者的信任和身心健康乃至生命換取錢財,不惜犧牲公衆利益牟取私利,那就是對公衆信任的蔑視和踐踏,不僅公衆有權收回對他的信任,也會讓他名聲掃地。沒有了公衆的支持明星就不能稱之爲名人,更不可能受到商家的青睞,所以這些名人做某些受關注的活動時,就必須考慮到是否對公衆有益。明星一旦失去了公衆的信任,不但失去了“大筆撈錢”的機會,就連在自己的領域發展也要受到阻礙。
明星們在日常的工作和生活中也要不斷提高自己服務社會的意識,要讓自己所做的對社會有益,對公衆有益,才能起到一個名人應該起到的作用。希望明年的“3.15”晚會不會再出現名人代言虛假廣告的案例。(文/朱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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