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市委組織部和市民政局聯合發出通知,要求全市黨員、幹部充分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嚴格執行《黨員和幹部在喪事活動中的行爲規範》,遏制喪葬陋俗回潮的勢頭,形成良好的社會風尚。
從即日起執行的《黨員和幹部在喪事活動中的行爲規範》要求廣大黨員、幹部要模範遵守國家和市委、市政府關於殯葬管理的有關法規,堅決抵制舊的喪葬習俗,帶頭簡辦喪事,樹立文明新風。黨員、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嚴禁看風水、作道場、擺放紙牛、紙馬、爲亡人開光送路、燃放鞭炮、拋撒紙錢、焚燒冥幣等封建迷信活動。黨員、幹部在喪事活動中嚴禁在街道、樓羣等公共場所停放遺體、搭設靈棚、出大殯,妨礙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權益;嚴禁搞土葬(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私埋亂葬和二次裝棺埋葬。黨員、幹部特別是黨員領導幹部對子女、親屬或下屬、同事從事封建迷信活動的應予以教育、勸阻,勸阻無效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並協助做好工作。對違反本規範的黨員、幹部要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要依照《黨章》、《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和有關法規嚴肅處理。各級黨委(黨組)負責本規範的貫徹實施。黨員領導幹部特別是主要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本規範,加強對本規範執行情況的檢查監督。健全和完善基層黨組織對黨員、幹部參加喪事活動的教育管理機制,把黨員、幹部在喪事活動中的表現和發揮作用情況列入黨員、幹部考覈、評優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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