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國家環保總局消息,環保總局經與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保局(廳)反覆覈對與協商,確定了六千餘家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
國家重點監控企業是指環保總局需要直接掌握其排污信息的重點工業污染源和集中式污染治理設施,包括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或者有毒污染物排放量較大的工業企業、集中式污水處理廠(設計處理能力10000噸/日以上)、危險廢物處置廠等。爲了及時採集污染物排放信息、加強執法監督、促進污染治理、有效削減污染物排放量,確定重點監控企業。
此次確定的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包括:廢氣污染源3592家、廢水污染源3115家,其中,合併重疊的641家,共有工業污染源6066家;城市污水處理廠658家。
重點監控的廢氣企業的確定方法是:在2005年全國環境統計數據庫中,以8萬多家重點調查企業爲基礎,分別對工業二氧化硫、煙塵、工業粉塵排放量從大到小依次排隊,篩選出排放量之和佔全部工業排放總量65%的一部分企業,作爲國家重點監控對象。3種污染物中有1種污染物的排放量進入65%範圍的,均納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
國家重點監控的廢水企業的確定方法是:在2005年全國環境統計數據庫中,以8萬多家重點調查企業爲基礎,分別對工業化學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從大到小依次排隊,篩選出排放量之和佔工業排放總量65%的一部分企業,作爲國家重點監控對象。2種污染物中有1種污染物的排放量進入65%範圍的,均納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
2005年底前投入運行的、設計能力等於和大於10000噸/日的城鎮污水處理廠均納入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
環保總局表示,國家重點監控企業名單將每年調整一次。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監督管理仍然按現行管理體制和權限,由所在地環保部門負責。要把國家重點監控企業作爲監測、統計、執法監督和污染治理的重點,抓緊抓好。環保總局相關部門將加強對國家重點監控企業的信息採集、執法監督和指導,並在執法與監測能力建設、污染治理項目方面給予支持。 |